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经办机构:
根据2017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安排,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情况的审议意见,加快构建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内部控制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位”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确保《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地落实,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安排>和<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建设年活动工作安排>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我市该项工作的活动工作方案,现将《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