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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45/2022-0007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社会救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22〕110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2-03-26 公开日期:2022-03-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关于对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常发改〔2022〕110号

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常州经开区财政局、经发局、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受奥密克戎毒株引起的本轮新冠疫情影响,我市蔬菜、肉类等主副食品价格有所上涨,对群众基本生活造成一定影响。为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在未达到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的情况下,结合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增发一次价格临时补贴,具体为:

一、发放对象。

以现有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对象为主,包括: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领失业金人员、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特困职工家庭、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二、发放标准。

上述对象按每人(户)200元标准发放。

三、资金安排。

按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发放的财政分担比例和支出渠道执行,其中,在领失业金人员此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市区各半承担。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常州经开区可参照市区发放对象和标准执行。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常州市总工会

2022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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