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暴雨强度公式是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的重要依据,经省住建厅《关于对常州市暴雨强度公式的审核意见》(苏建函城〔2013〕273号)和市政府《关于常州市暴雨强度公式的批复》(常政复〔2013〕27号)批准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常州暴雨强度公式予以发布,希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修订后的常州市暴雨强度公式:
[式中,i为降雨强度(mm/min);t为降雨历时(min);TM为重现期(年)]。
二、修订公式主要适用于常州市主城区及太滆地区,沿江地区(新北区孟河、春江镇)应考虑1.12的系数。
三、自发文之日起,全市所有新建项目涉及排水工程的设计须执行修订公式。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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