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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北郊初级中学钟楼新城校区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3-0026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发改〔2013〕352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3-10-18 公开日期:2013-10-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同意常州市北郊初级中学实施常州市北郊初级中学钟楼新城校区新建工程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北郊初级中学钟楼新城校区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教育局:

    你局常教计〔2013〕27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日益增长的钟楼新城片区居民子女入学的需求,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布局,依据《常州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更新版)精神,同意常州市北郊初级中学实施常州市北郊初级中学钟楼新城校区新建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玫瑰路以东、松涛路以南、五中地块以西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333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楼、实验楼、艺术楼、图书行政楼、体育馆食堂联合体、门卫室、垃圾站、地下停车场等建筑以及配套设施。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35亿元,资金来源由市教育局和常州市北郊初级中学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常州市政府投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常发改〔2012〕406号文)的要求,抓紧办理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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