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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我市技工院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4-0018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4〕202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4-09-25 公开日期:2014-09-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我市技工院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关于开展我市技工院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技工院校教育收费行为,减轻群众教育费用负担,我局将于10月中下旬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2014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各技工院校组织自查自纠,边查边整改。10月10日至20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进行专项检查。

    二、检查重点

    1、各校的财务管理和财务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专职的会计和出纳;

    2、中职助学金、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

    3、超过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情况;

    4、民办职业学校开展学历教育的,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收费的情况;

    5、违反自愿、非营利性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和其他各种代收费情况;

    6、有否其它的收费情况。

    三、检查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明确目标要求,落实责任到人,积极主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树立技工院校良好社会形象。

    2、备查材料准备详实。各校要根据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做好备查材料的准备工作,出示有关凭证和台账,要求实事求是,台账、资料做到真实、规范、齐全,便于检查组人员的核查工作。

    3、认真做好整改和总结。各校要将自查自纠情况,于10月20日前报市人社局职建处。在市检查组检查后,各校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总结在11月1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稿形式报送市人社局职建处。

    联系人:陈 俊   联系电话:85682017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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