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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20年常州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20-0002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应急〔2020〕18号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0-03-10 公开日期:2020-03-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2020年常州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0年常州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应急〔2020〕18号

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常州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市管企业,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培训质量,完善培训考核体系,现将《2020年常州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0年常州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部署,以“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为契机,加强互联网+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框架体系建设,推进精准培训考核,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尤其是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支撑。

一、深入推进从业人员精准培训

(一)加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下同)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初训和复训工作,严格落实培训学时要求,严肃查处代培代训代考行为,确保100%持证上岗;进一步加强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力度,确保其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督促企业依法明确从事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建立完善特种作业人员台账,新任用或招录的特种作业人员要参加专门的安全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要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参培资格审核,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课时要求,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台账。

(三)加强在岗员工安全培训。高危企业要按照江苏省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要求,组织制定并推动实施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加强对在岗员工尤其是新上岗员工的安全培训,并分岗位对全体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020年底前,要安排5%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

二、夯实培训考核基础建设

(四)健全完善培训机构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信息系统,增加机构信息、教学管理、质量评估等功能模块,对培训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各培训机构要按照系统要求,详细录入机构基本信息,并定期做好授课老师、培训课件等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参培学员可通过系统对老师的授课质量以及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进行评估打分。各辖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系统评估情况,督促、引导安全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实施培训,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并严格落实退出机制,对不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及时进行清理整顿,确保安全培训市场规范有序。

(五)持续优化考试机构设备配备。各安全生产考试考核机构(以下简称“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要求,配齐配强实操考试设备。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严格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三项岗位”人员考试考核身份验证和考试考核监控的通知》要求,落实好考场人脸识别系统、高清监控设备和存储设备的更新、安装和使用。组织实施特种作业实操考试机构创优提升计划,取消以问答代替实际操作的考试方式。相关辖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考试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考试机构实际操作考核设备配备和能力提升。

(六)充实完善考核题库。及时关注国家、省、市最新出台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政策文件等内容,做好梳理汇总。围绕安全培训大纲要求,定期对市局考核题库中涉及危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9大行业的14套考核模板内容进行补充更新,不断完善考核框架体系,保障考题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同时结合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和2019年考核合格率情况,适当提升考试难度,督促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

(七)积极引导实训示范基地创建。各地要加强规划布局和投入,支持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新建或提升改造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安全生产和实训基地。制定激励措施,鼓励有条件的高危企业自建或与职业院校合作共建实训基地,推动建设一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职业院校和安全生产产教融合型企业。2020年底前,50%的化工园区要有自建共建或委托具备实训条件的专业机构、实训基地开展安全技能培训服务。

三、优化培训教学体系建设

(八)实施分类专项培训。各培训机构应根据全市年度考试考核计划,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严格按计划组织安全培训,确保培训工作规范有序。各辖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应根据年度监管重点、地区典型事故案例、行业(领域)特点和发展需要,制定培养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或专题培训,2020年,各地高危企业班组长轮训率应达50%。

(九)创建网络培训平台。大力推动互联网+安全生产培训发展,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安全培训网络平台,通过购买、征集等方式,不断丰富平台教学内容。各地各单位应积极挖掘有价值的课程题材,培训机构每年提供2个以上高质量教学视频或课件,各辖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每年提供1个以上视频课件,助力网络平台建设。探索建立课程超市和自主选学机制,有序开展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转换,制定线上学习课时按比例计入培训总学时的比例和标准,逐步实现学员知识更新线上培训常态化。

(十)完善师资队伍管理。各培训机构要结合自身培训内容,进一步规范、扩充教师资源,选用专业知识扎实、授课经验丰富、教学素质优良的师资,并在常州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信息系统中完善专兼职教师信息,市局将以此为基础,建立市级培训师资库,进一步规范师资队伍管理,实现兼职教师资源共享。各培训机构要制定师资培养计划,加强专业和知识更新培训,组织安全培训教师每年到企业实践或调研,提高授课针对性和感染力。

四、强化培训考核日常监管

(十一)加大培训执法力度。各辖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应将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纳入日常执法检查内容,每月检查次数不得低于5次。以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突出高危企业安全技能提升培训专项执法,检查企业持证上岗情况、职工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掌握情况等,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

(十二)加强培训机构监管。各辖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应将安全培训机构纳入诚信管理范围,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举报核查等形式,对辖区内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每月检查次数不得低于2次。重点检查机构是否具备从业条件、教学计划是否合理、培训学时是否达标、培训档案是否齐全等;对未在本辖区内注册,但对本辖区企业开展培训工作的机构要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予以查处,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各培训机构应对照常州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培育和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持续改善安全培训条件。市应急保障中心应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工作指导,市局将不定期组织巡查工作。

(十三)加强考试机构监管。各辖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工作指导,健全完善安全培训考试工作机制。各考试机构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肃考试纪律,规范工作流程和档案管理。市应急保障中心根据《常州市考试机构安全培训考试情况考核标准》和《2020年常州市安全生产考试计划表》,指导、监督全市各考试机构的建设和运行,不定期组织抽查、巡考,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通报并依法严肃处理。

五、落实安全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江苏省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要求,成立市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小组,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积极与人社、财政等部门进行沟通对接,2020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提升行动中涉及补贴事项的具体补贴标准、补贴方式。各地要充分认识到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的重要性,成立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落实举措和实施办法,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十五)强化政策宣传。各地要加大对国家、省、市有关职业技能提升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主流媒体的作用,利用政府网站、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从业人员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安全技能提升工作开展。要深入基层企业,广泛开展宣传,将有关政策及时传达解读。

(十六)完善工作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安全技能培训机构名单,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目录清单管理。进一步细化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及时规范做好申请领取补助单位和人员相关数据的审核和推送工作,提高补贴发放效率,确保补贴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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