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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清潭实验小学第二校区原址翻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6-0005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6〕30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6-03-15 公开日期:2016-03-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江苏联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清潭实验小学第二校区原址翻建工程初步设计》。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清潭实验小学第二校区原址翻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呈报常州市清潭实验小学第二校区原址翻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钟发改〔2016〕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联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清潭实验小学第二校区原址翻建工程初步设计》。

    二、该工程位于钟楼区永红街道清潭新村1号(常州市清潭实验小学第二校区内),核定用地面积7675平方米,办学规模24班,总建筑面积12511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9844平方米(含保温层635平方米,不计容),为教学楼1幢;地下部分建筑面积2667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49个。

    同步实施体育运动基础设施、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出入口等设计。教学楼地上框架5层,地下室地下框架1层。道路、出入口、绿化等配套设施按专业设计要求规范实施。

    四、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按8度加强抗震构造措施;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地下一级。

    五、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抗震、节能、防雷、环保、卫生防疫等设计。

    六、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35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159万元,其它费用279万元,基本预备费160万元。

    七、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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