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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组织开展党政机关食堂内部接待自查自纠专项督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971/2018-0005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机管〔2018〕38号 发布机构:市事管局
生成日期:2018-08-25 公开日期:2018-08-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落实党政机关食堂内部接待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精神,现就组织开展机关食堂内部接待自查自纠专项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党政机关食堂内部接待自查自纠专项督查的通知
常机管〔2018〕38号

市级机关有关单位,各辖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根据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落实党政机关食堂内部接待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精神,现就组织开展机关食堂内部接待自查自纠专项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年8-9月。

二、督查范围

2014年1月-2018年8月全市各级党政机关食堂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情况。

三、督查内容

(一)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禁止饮酒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公务接待、商务接待活动中违规饮酒,以及使用公款购买各种酒类饮品等情况;

(二)接待审批制度和接待标准执行情况,是否制定和执行公务接待开支具体标准,是否存在无公函接待、扩大接待范围、超标准超规格接待等情况;

(三)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是否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是否存在坐支或冲抵接待费、向其他单位转嫁接待费等情况;

(四)是否建立相关制度。

四、督查要求

(一)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政机关是落实本单位食堂公务接待管理自查自纠的责任部门,应当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健全管理制度,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二)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辖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级和所辖镇(街道)党政机关食堂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检查,督促各单位抓紧开展自查,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向。

五、督查方式

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辖市(区)党政机关及乡镇(街道)机关食堂中选取有代表性的部分单位开展抽查,其余单位以自查方式进行。

六、实施步骤

(一)制定督查方案。8月22日前,成立市党政机关食堂内部接待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督查组(督查组设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明确工作任务,制定督查方案。各辖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二)开展自查自纠。各地区、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填写《党政机关食堂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1)《党政机关食堂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附件2),8月27日前报市专项行动督查组。

(三)落实整改措施。各地区、各单位要对照自身查摆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实施进度,确保整改到位。9月20日前,对《党政机关食堂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附件2)相关内容进行完善,与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一并报市专项行动督查组。

(四)开展监督检查。9月25日前,市专项行动督查组将视情会同市有关职能部门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抽查和实地核查,掌握全市党政机关食堂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核查有关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附件:1.党政机关食堂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自查自纠情况表2.党政机关食堂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8月23日

联系人: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管理处张秋霞

联系电话:85685817 电子邮箱:704230613@qq.com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3B2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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