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护、合理利用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推进全市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江苏省重点保护和国家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常州市林业局8月份开展了全市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年审工作,在各辖市区的大力配合下,圆满完成全市40家驯养繁殖单位的年审任务。
年审工作以养殖单位上报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年检申请报告、年审申请表、驯养繁殖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自年检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场地使用及技术力量证明等材料为依据,进行材料审核,通过后,对驯养繁殖单位进行现查核查,重点查看驯养繁殖的场地是否满足相关标准,养殖野生动物的数量及种类是否超范围以及台账的记录等有关情况。
从此次年审情况来看,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部分单位台账记录和动物的卫生防疫工作不够规范,相关问题年审现场直接反馈给养殖户,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向养殖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各项要求,进一步提高其依法依规做好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工作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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