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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加强汛期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45/2020-0015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20〕178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0-07-03 公开日期:2020-07-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加强汛期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加强汛期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

近期,我市频遭强降雨,部分地区出现内涝、农田被淹等现象,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生产流通和供应受到较大影响,价格出现明显上涨。为切实加强汛期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汛期蔬菜等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调控的通知》(发改电〔2020〕946号)、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加强汛期蔬菜等重要民生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价格传〔2020〕27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会同农业部门,抓紧对本地区农田受淹情况进行排查,全面掌握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生产供应情况,对本地供给能力、消费需求状况做到心中有数。配合有关部门强化货源组织、畅通流通渠道和运力调度,协调解决生产流通、供应等各环节的实际问题。切实发挥各农产品平价商店在汛期保供稳价作用,积极动员和引导大型商超、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商贸物流企业加大调运和保障力度。加强储备调节,必要时可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后投放储备肉,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价格不出现大幅上涨。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巡查和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密切跟踪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动态,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密切跟踪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特别是主销蔬菜品种市场价格动态。要加强市场巡查,强化分析预测,及时发现价格异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受强降雨影响较大的地区,要立即启动市场价格应急监测,以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和防汛救灾物资为重点,增加监测频率,确保第一时间掌握市场动态,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我委,及时做出反应。

三、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本地价格异动应急预案。各地要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健全预警、响应、处置等机制,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要完善本地区价格异动应急预案,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相关商品价格异动应急处置预案。要健全组织体系,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明确工作责任,做好衔接与配合,强化市场形势分析研判,切实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临时补贴及时发放到位。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把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进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19〕832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苏发改收费传〔2020〕149号)精神,确保价格临时补贴及时发放到位。遭遇洪涝灾害但我市未达到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时,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根据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上涨情况,测算困难群众生活增支状况,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确保困难群众生活基本稳定。

五、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稳定市场预期。各地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主动释放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裕、生产稳定等积极信号,正确解读汛情变化对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的影响,深入宣传本地区、本部门在保供稳价、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稳定市场预期,引导舆论导向。要密切关注价格舆情动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散布涉及市场供应和价格方面的虚假信息行为。

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是人民群众重要生活消费品,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底线思维和责任担当,全力做好汛期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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