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商务局,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人社发〔2012〕512号文件通知,经江苏省国际商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和认定,陈文新等3人通过认定,已具备高级商务师资格,现予公布。
上述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自2012年11月30日起算。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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