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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天宁区中小学乒乓球校外辅导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3-0002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3〕10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3-01-25 公开日期:2013-01-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有效整合学校特色教育资源,普及和提高学生乒乓球运动水平,原则同意常州市兰陵小学实施常州市天宁区中小学乒乓球校外辅导站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天宁区中小学乒乓球校外辅导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常州市天宁区中小学乒乓球校外辅导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发改〔2013〕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整合学校特色教育资源,普及和提高学生乒乓球运动水平,原则同意常州市兰陵小学实施常州市天宁区中小学乒乓球校外辅导站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常州市兰陵小学东侧、清凉西路南侧,规划用地面积10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93平方米。其中:培训教室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后勤服务用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33平方米。同步实施水电、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40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29万元,其它费用56万元,基本预备费19万元。资金来源由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和兰陵小学共同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2〕92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200031号);天宁区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天环(开)准字〔2013〕第01009号}。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在相关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切实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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