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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MB1938455/2022-0004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医疗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医保办〔2022〕29号 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2022-03-25 公开日期:2022-03-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印发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医保办〔2022〕29号

各处室、事业单位:

现将《常州市医疗保障局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常州市医疗保障局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预决算信息公开是预决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市级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根据常州市财政局《2022年常州市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常财预〔2022〕4号)精神,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将按照市财政局统一要求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

(二)坚持明确和落实责任。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依法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

二、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

(一)部门概况。按本单位职能和实际情况进行公开。

(二)部门预决算公开表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共13张,包括:收支总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表、政府采购支出表。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共13张,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没有数据的空表也要公开,不得自行删除。以后年度的公开表式及要求按当年度省、市财政局的要求填报。

(三)部门预决算公开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事项共15项,包括: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收入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事项共15项,包括: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收入决算情况、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在公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信息时,应包含以下内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臵和运行维护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臵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各部门在进行公开说明时,应确保文字说明中的数据与公开表格中的数据相一致。如表格为空表或表格中数据为“0”,对应的文字说明中金额也应填“0”。按要求需与上年决算数(或上年预算数或本年预算数)作对比说明的,即使发生额为“0”,若有增减变化,也应填写增减变化原因。若无增减变化,则应写明“与上年决算数(或上年预算数或本年预算数)相同”。作数据对比时,若分母为零则无需说明增减比例。

以后年度的部门预决算公开说明格式按当年度省、市财政局的要求填报。

(四)名词解释。对本部门预决算公开中使用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五)部门财政专项资金公开

凡纳入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专项资金,都应公开相关资金分配等信息。对于实行因素法分配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公开分配因素、权重及分配结果;对于实行申报制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分配结果等;其他项目也应该及时公开分配结果。

(六)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除在部门预决算中公开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外,其他公开要求应按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17〕50号)相关规定执行。

(七)资产管理信息公开

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开。

(八)本部门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九)部门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除在部门预决算中公开相关预算绩效情况外,还应将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自评价结果进行公开,涉密信息除外。部门自评价结果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绩效评价结论、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等。

三、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内容

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的内容为部门批复的单位预算、决算及报表,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具体可参照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和报表格式,并与部门预决算公开的相关内容做好衔接。

单位预算、决算应该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单位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该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

单位在公开预决算时,要对本单位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重点事项作出说明,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

四、公开时间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自然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

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的时间为部门批复后20日内。

五、公开方式

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如有独立门户网站的,必须实现“双公开”,即在门户网站和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上同步公开,并保持数据一致。如无独立的门户网站,只需在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相应专栏公开。在门户网站公开时,也可采取设置链接至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相应专栏的方式进行公开。

六、其他要求

市医疗保障局应当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查。

七、强化公开保障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预决算公开是依法行政的有力保障,要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严格划分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严肃公开纪律。预决算公开是预算法等法律规定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要依法及时公开相关预算信息,并按时报送预决算公开完成情况,主动接受财政部门对预决算公开情况的检查监督,切实推动预决算公开依法有序进行。

(三)加强引导,做好舆论宣传。预决算公开社会关注度高,要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预决算公开氛围。对预决算公开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解释说明工作,解释内容要做到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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