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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2020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索 引 号:MB1886763/2020-0007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2020-08-14 公开日期:2020-08-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常州市2020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常州市2020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苏政地D[2020]2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常州市2020年度第1批次

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天宁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区呈报的(常)地呈字[2020]第01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天宁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7.0148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2.265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同意天宁区的征收土地方案,将郑陆镇查家村、舜南村等7.0148公顷集体农用地、4.5289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1.5437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7.0148公顷;征收土地11.5437公顷。

二、同意天宁区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天宁区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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