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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77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859/2023-0007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复〔2023〕58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2023-05-04 公开日期:2023-05-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77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77号的答复

徐洪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府投入为村集体经济减压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财政局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商议,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围绕民生实事目标任务,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向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明显增强。武进区和新北区分别获得省政府2021年和2022年“促进乡村振兴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激励对象。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建立“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行政村全覆盖。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2022年全市568个行政村已全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农村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实现100%。聚焦典型示范,完成47个农村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省农村垃圾分类全域试点镇金坛区指前镇、新北区西夏墅镇、天宁区郑陆镇顺利通过省住建厅的评估,其中西夏墅镇在省级考核中被评为优秀。

二是不断巩固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巩固全市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99.9%以上的成果,聚焦健全长效管理,动态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出台《常州市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常美乡指办〔2022〕5号),核定2022和2023年分别152和127个建设任务,制定建设标准。对2019年以来已完成的943个农村公厕加强长效管理,将治理农村厕所粪污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考核指标,每季度开展明察暗访。

三是持续提升农村水环境治理水平。2022年,新增完成55个行政村治理,626个行政村累积完成治理行政村313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0%,基本实现规划发展村污水治理全覆盖。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深入排查整治农村黑臭水体。近两年共查出问题水体62条,完成整治62条,整治率100%,基本消除农村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加强生态河道建设和小微水体治理,完成1055个问题小微水体治理,完成20个市级幸福小微水体示范片区(村、社区)建设,完成农村河道清淤200万立方米。将14413个小微水体纳入长效管护体系。

四是着力强化村庄环境长效治理。聚焦“四清一治一改”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按时序组织打好季节战役,深入整治农村环境死角盲区,助力农村疫情防控。2022年,全市所有行政村均已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累计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9460场次,张贴宣传0标语1.5259万条,动员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参与村庄清洁行动达18.97万余人次,清理农村陈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白色垃圾、河岸垃圾等62万吨,清理村内河塘沟渠、排水沟17076处,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117吨。2022年建成常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反馈信息系统,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效监管,建立了问题线索发现、交办、整改、反馈全流程管理机制。

五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系统。为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监督,2022年建成常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反馈信息系统,依托互联网和微信小程序搭建系统,做到“三位一体”:一个平台、一套系统、一个随手拍,实现督查反馈数据化、智能化、可视化,并融入通知公告、信息查询等功能模块。完善了“问题随手拍”群众举报等功能运用,建立了问题线索发现、交办、整改、反馈全流程管理机制。

二、财政支持基本情况

一是持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投入。根据我市全面开展新一 轮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相关精神。市财政围绕农村厕所粪污、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农业废弃物的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积极筹措资金,近三年每年安排资金约 1200万元左右,主要用于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激励。2022年市级投入农村河道整治资金1450万元,完成疏浚农村河道 200万方,建设幸福河湖 201条。各辖市区也积极筹措资金,2022年投入4448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奖补。

二是争创省级特色田园乡村、打造市级美丽乡村,为村集体发展注入动力。积极配合主管部门争创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全市共创成省级特色田园乡村22个,2021-2022年,争取省级奖补资金4920万元,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努力破解难题,严格对标建设,着力打造乡村特色品质,有效助推城乡融合发展。

三是充分利用村级公益项目。积极开展农村“一事一议” 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近三年安排各级财政资金9733万元,通过村民议事,对531个村内道路、农桥、村容村貌改造、文化体育场所、公共卫生设施等新改建项目给予补贴,较好提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减轻村经济负担。

四是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2020年底出台《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分别在天宁区开展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和新北区开展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市财政局制定《常州市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农业公共服务质量。市财政通过有效投入,开展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均等化建设,健全农村基层社区生活圈服务能力,加大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力度。近两年每年市财政投入农村交通养护专项资金、水利专项资金、公共卫生资金均超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针对涉及到人居环境整治的政策进行梳理,逐一进行政策评估,归并同类政策,淘汰效益不高的政策,推行实施高效政策;梳理现有政策后进行政策集聚,明确人居环境整治的政策目标、扶持内容、扶持对象及具体实施部门,在摸清底数、明确目标的前提下,形成政策、资金集聚。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推行农村人居环境“红黑榜”评价制度,通过综合评估(第三访暗访测评与市、区两级复核评审相结合),每季度评选出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效明显、长效管护到位的村,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促进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推动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取得新成效,设立专项激励资金每年不少于500万元。

二是积极探索不同特色的管护办法。持续推进天宁区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和新北区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探索。市区镇三级政府在政策、资金、项目上积极予以扶持,市财政对天宁区开展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试点安排300万元补助,区政府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相应资金给予补助。总结试点项目管护经验,引导社会资本探索性地进入设施建设与管护领域,构建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各辖市区也选择不同的乡镇街道进行试点,到2023年底形成各美其美、各具特色的管护办法和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是着力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紧紧围绕城乡融合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继续探索物业租赁、资产盘活、生产服务、“飞地”经济、农旅融合等多种发展路径,拓展集体增收渠道。根据村集体经济发展需求,市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调整至 2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积极推进“抱团”发展,通过入股联合、项目开发、委托经营、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将资源互补或产业相连的集体经济组织联合起来,实现联合发展。

四是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村组干部、党员的带头示范作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因地制宜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和环境治理维护制度,引导村民广泛参与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和监督,大力推进“清洁文明户”“最美庭院”“五好家庭”等评选活动,以点带面激发群众主体意识,真正让农民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主体。

签发人:李昙云

经办人:徐朝宁

联系电话:85680709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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