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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审计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市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56/2013-000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审发〔2013〕35号 发布机构: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2013-04-17 公开日期:2013-04-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该通知明确了2012年全市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相关细则
常州市审计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市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审计局,市局各有关处室:

    根据《常州市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办法》的规定,现就开展2012年度全市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2012年度全市优秀审计项目的评选范围是各辖市(区)审计局及市局各业务处在2012年度实施并完成立卷归档的审计项目(含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

    二、评选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推荐。各辖市(区)审计局及各业务处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2012年度完成的审计项目进行初选,从中确定1至2个推荐项目,于2013年5月5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优秀审计项目评选领导小组(设在市局法制处)。报送资料包括:

    1.审计项目档案案卷。

    2.未归入审计项目档案的专题报告、综合报告、审计信息及领导批示采用情况,审计整改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3.优秀审计项目推荐表(见附件1)。

    4.优秀审计项目推荐材料,重点介绍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方法、审计成果和影响等,不超过2000字。有加分因素的事项,应在推荐材料后逐项单附详细的情况介绍。

    5.参评审计项目初评评分表(见附件3)主要对照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见附件2)和加减分因素及标准,根据初评结果据实填列。

    各辖市(区)审计局及各业务处报送资料的同时,一并报送优秀审计项目推荐材料和参评审计项目初评评分表的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市局优秀审计项目评选领导小组在接收推荐项目评选材料时,将根据评选条件对参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参评条件的项目,不得参加此次评选。

    (三)初评。市局成立优秀项目评审组,成员由市局业务处各推荐一名组成。评审组根据《常州市审计机关2012年度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附件2)对报送的审计项目组织初评,提出优秀审计项目初选名单和初评意见,提交优秀审计项目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定。优秀审计项目评选领导小组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研究确定优秀审计项目名单。

    (五)表彰。市局对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和确定予以表彰的其他审计项目进行通报表彰,并从中选取1至3个项目推荐参加省厅优秀审计项目评选。

    三、参评项目加减分具体因素及标准说明

    1.加分具体因素及标准。审计项目采取了具有创新性的审计组织实施、督促整改方式,采用了具有推广价值的计算机审计方法、实用性强的非常规审计方法,并取得了突出审计成果的,每项加2分。

    2.减分具体因素及标准。申报材料存在明显事后补充更正审计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材料、夸大审计成果的,每项减2分。

    3.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说明。审计成果各项二级指标采用加分制评分;同一成果如涉及多项二级指标的,只在得分最高项下计分,不重复计分;各项指标得分不封顶,得分最高的项目得该项满分,其他项目按照占最高分的比例,折算本项的最后得分。

    联系人:夏 敏;联系电话:85682673。

        常州市审计局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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