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对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服务平台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食药监政〔2017〕12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需要,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综合服务平台二期项目。
二、该项目以你局现有综合服务平台系统为基础,通过软件开发和应用,不断提高食药追溯、监管、检测、诚信等监管和服务水平。主要建设内容为软件开发及应用。
主要包括数据资源中心(含行政相对人数据库、智慧法典、从业人员库、执法检查人员库等子项)、业务应用(含行政审批、监督检查、稽查执法、应急管理、检验监测、风险分析、信用管理、公共服务等子项)、对外服务体系(含政企互动等子项)、数据交换接口(含行政权力阳光平台接口、官网双公示数据接口、餐饮视频调阅接口、畜禽类肉品流向监管数据接口等子项)等系统。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8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尽快编制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中必须充分体现项目方案评审论证会形成的专家意见精神。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编码:2017-320404-65-01-320550)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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