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常宝普莱森钢管有限公司高端页岩气开采用管智能生产线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45/2018-0014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8〕131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8-09-28 公开日期:2018-09-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常宝普莱森钢管有限公司高端页岩气开采用管智能生产线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上报的《关于上报<高端页岩气开采用管智能生产线工程项目节能报告>审查的请示》(坛发改字〔2018〕9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委委托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同意通过评审。根据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编制的节能报告和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主要能耗指标:项目综合能耗不高于11200.5吨标煤/年(当量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646吨标煤/万元(当量值),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0.069吨标煤/万元(当量值)。


三、该项目以热轧管料为原料,主要生产应用于高端页岩气开采用管。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本)》。项目采用管端加厚、热处理、车丝等主要生产工艺,选用先进的中频感应加热炉、加厚机,步进式淬火炉、回火炉,比利时高力耐车丝机组等主要生产设备。项目未选用国家和江苏省已公布的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项目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0吨标煤,应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建议进一步加大对生产过程余热特别是烟气、空压机余热的回收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请你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项目编码:2018-320482-31-03-540672)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