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决策部署,全面打好三年治污攻坚“收官战”,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让绿色和生态成为常州高质量发展的最美底色和生动诠释。全市PM2.5浓度40微克/立方米,同比2019年下降14.9%;优良天数比率80.3%,同比2019年增加13.5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全省第一。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达84.4%,太湖治理连续十三年实现“两个确保”目标。
一、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通过党组会、局务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书记上党课、集中整训班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率先完成局党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11个基层党支部建设“党员之家”活动阵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党建分片联系制度,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牢牢把握舆情应对主动权,持续放大主流声音,在国家、省级媒体刊登正面宣传报道60余篇。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组织开展“私车公养”、挂证取酬和违规借贷专项整治,观看《政鉴》、《激浊扬清》、《尺度》警示教育片,编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教育读本,加强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明确作风建设“三严禁一严格”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制定生态环保铁军建设任务清单,营造学习先进、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先后多人获得省污染防治“攻坚勇士”、全省生态环境“优秀青年”和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表现突出先进个人”等荣誉,被市委评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
二、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完成治气工程1237项,完成750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持续推进3家钢铁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恒立油缸等化工、涂装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高效治理工程,对新北区孟河、经开区遥观制造业重点集群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科学排定应急减排清单,落实精准管控,圆满完成进博会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完成治水工程430项,围绕入湖河道、通江河道、重点断面等开展小流域整治,市区100条河道水质持续改善;集中力量整治长荡湖、滆湖水源地,推进“千吨万人”乡镇、农村级水源地排查评估;扎实抓好太湖应急防控,全面开展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及六大重点行业企业提标改造,累计打捞蓝藻21.2万吨。全力打好净土保卫战,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圆满收官,完成对环境敏感目标周边地块和关闭搬迁化工企业遗留地块排查。全力推进生态绿城建设,城市空间“绿意”盎然,完成生态绿城建设项目134个,累计增核1.6万亩、扩绿4000亩、连网35公里,溧阳市被命名为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牢固树立“防风险、守底线、保安全”意识。局长办公会每季度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情况。编制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与直属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压紧安全生产责任。协同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三年大灶”,高质量完成危废处置专项整治任务,主动延伸整治范围,开展涉爆粉尘、污染防治设施、核与辐射安全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守住了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基本盘。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生态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工作联动机制》等多个文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开展“三联合”“三推进”,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出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技术指南》,确保新冠病毒医疗废物规范处置。自去年1月20日起累计处置医疗废物4264吨,其中冠状病毒医疗废物300吨,做到“日产日清”、安全处置。加强系统内部疫情防控,统筹做好防疫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物资储备。
四、持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结合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先后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太湖安全度夏、“百日会战”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市执法局、武进局被推荐参评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先进集体。全力推进问题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全力化解环境信访,坚持领导接访下访制度,开展攻坚化解活动,及时做好信访调处,化解环境纠纷和矛盾,信访总量、越级信访分别同比下降11.5%、34.6%。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录入生态环境部报送系统139件,已确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约1亿元,办理案件数列全省第二。12月7日,首家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在新北区长江大保护企业腾退覆绿修复区正式启用。
五、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积极探索并率先启动综合执法改革,出台环境执法人员轮岗交流及调配实施意见,率先完成执法分局局长交流轮岗,完成18个外勤派驻点(所)规范化建设。制定《常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方案》,提高“非现场、不接触”的执法比重。建成涉及208个点位的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精准溯源系统、62个乡镇(街道)空气站和27个区级交界断面水站,夯实精准治理基础。建立每月定期环境形势分析会商机制,试点推进危废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建设。累计排污登记2.8万家、发放排污许可证3780家,数量居全省前列。推进实施29项环境基础设施工程,不断拉长补齐污染防治能力短板,危废焚烧处置能力从“十三五”初的0.95万吨/年提升至19.1万吨/年,位居全省前列。不断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光大环保能源(常州)有限公司被中央文明委、生态环境部设为全国生态环境领域第一家基层联系点,全省首期生态文化沙龙在我市举办。
六、聚焦有力有效服务,全力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创新出台《关于运用信用手段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开展“企业接待日”“挂钩推进重大项目”“走基层,抓落实”等活动,接待、走访企业187家,解决问题165个,累计审批项目环评1875件,全力保障市重大项目落地见效。切实加强对企业合法产权的保护,慎重采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全省率先推进“绿岛”建设试点,梳理上报试点项目46个,其中12个典型性项目被选入全省“绿岛”项目库。编制完成《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生态环境政策集成改革试点方案》,全省率先批复通过印染行业发展规划环评报告书。向上争取各类污染防治资金9.41亿元,连续两年位居全省前列。在省厅全力支持下,省环保集团在我市设立全省第一家区域子公司——江苏中吴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一步壮大治污攻坚同盟军。
七、坚持“法治环保”理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制度。完成常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扬尘污染管理办法调研项目,开展规章、行政规范性和措施类文件清理。印发《环保普法宣传手册》,落实“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6•5”世界环境日、“9•22”世界无车日、“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三节四时普法行”活动,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处罚案卷法制核审,被评为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评查第一名,获全市2020年度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优秀单位、“十佳案卷”。严格执行“543”工作法和现场执法“八步法”,持续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累计检查企业1664家。同时,向社会公布执法权力清单,统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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