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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首批常州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MB1531591/2022-0006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文广旅〔2022〕77号 发布机构:市文广旅局
生成日期:2022-05-17 公开日期:2022-05-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首批常州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首批常州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明办,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

为认真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不断深化全市文明旅游工作,进一步提升旅游行业形象,推进长三角文旅中轴建设,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根据年度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批常州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常州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评定工作由市文广旅局、文明办、常州日报社和常州广播电视台共同组织实施,中国常州网、常州文明网和常州市旅游协会联合承办。日常事务由中国常州网具体负责。

二、申报对象

凡在常州市域范围内登记注册,正式开业一年以上,在引导旅游者、组织培训从业人员文明行为、倡导和践行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等方面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A级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饭店及其他从事与旅游行业相关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均可参与。

三、评定标准

参照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实施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评定细则,重点围绕制度建设、卫生环境、服务质量、宣传引导、实践活动五个方面开展评选。

四、工作安排

常州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评定按照“自主申报、初审推荐、暗访调查、审核认定、公示评议、命名授牌”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1.自主申报。各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饭店和相关单位根据自愿参与原则,于6月15日前向单位注册所在地文化旅游部门进行申报,递交申报材料。材料主要包括:①资格认定报告书(对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及其细则,规范填写);②营业执照;③单位法人证书;④经营许可证;⑤荣誉证书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2.初审推荐。6月底前,各辖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文明办对照标准要求,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初审形成推荐名单(推荐名额见附件1),一并邮寄至中国常州网。

3.暗访调查。7月至9月,市文广旅局、文明办、常州日报社和常州广播电视台对各申报单位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并组织文明旅游观察员对各申报单位实地暗访检查,作为评定常州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重要参考。

4.审核认定。10月中旬,市文广旅局、文明办、常州日报社和常州广播电视台组织专家组对各地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主要核查申报单位是否存在《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认定细则中“文明旅游负面清单管理措施”所列情况,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是否履行到位,是否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是否存在严重影响常州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负面重大舆情等方面内容,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虛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综合评议后,形成候选名单。

5.公示评议。11月上旬,在常州日报、中国常州网、常州文明网等媒体公示2022年度常州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候选名单,并公布热线电话,接受社会各界评议。

6.命名授牌。11月底前,市文广旅局、文明办、常州日报社和常州广播电视台联合发文,公布首批常州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并授予奖牌,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将择优推荐申报江苏省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和全国文明旅游示范单位。

五、相关要求

1.广泛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创建和发布文明旅游示范单位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时代新风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位置,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动员更多的基层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参与进来,扩大活动的社会覆盖面。

2.坚持标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申报标准、条件和程序,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好中选优,真正把那些工作基础扎实、成效突出,在本地区、行业内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单位选树出来。要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注重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推荐过程公开公平,评选结果社会认可。

3.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住契机,引导各类参与单位树立问题导向,对照标准要求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加以整改。要用好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宣传先进典型,激发参与热情,放大社会影响,使创建过程成为行业内学习先进、比学赶超的过程,促进全行业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的大提升。

4.严格管理。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如出现《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认定细则中“文明旅游负面清单管理措施”所列情况,由市文广旅局、文明办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收回证书和标牌。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每三年须进行复核,复核不达标的将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取消资格。被取消资格的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应交回证书和标牌。常州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证书和标牌由市文广旅局、文明办制作颁发。

联系人:史劲松,联系电话:82000687,电子邮箱:1731797@qq.com,通信地址:常州市报业传媒大厦(天宁区和平中路413号)。


附件:1. 常州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名额分配表

          2. 常州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请评定报告书

          3.《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评定细则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常州市文明办

常 州 日 报 社           常州广播电视台

2022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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