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常州市审计局自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4月28日,对市本级318家二级以上预算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实行数据分析全覆盖,实地抽查了30家预算单位。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2022年,市本级318家预算单位本年收入合计343.86亿元,本年支出合计340.26亿元,其中,基本支出214.79亿元,项目支出121.93亿元;经营支出3.54亿元。2022年,市本级318家预算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2.59%。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各预算单位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支出管理,但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严肃性、财政政策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决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一是个别单位项目预算编制不完整。市考古研究所“考古调查勘探发掘项目”预算年初未编入部门预算。二是非税专户历年结余清理不到位。16家预算单位未按要求清理并优先安排非税专户历年结余作为部门预算资金来源。三是决算收支不完整。3家预算单位省级拨入专项资金、历年结余及其使用情况未纳入决算报表反映,涉及金额合计178.47万元。
(二)预算执行和决算管理仍需加强。一是6家预算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二是5家预算单位在项目资金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支出合计133.64万元。三是6家预算单位提前列支下一年度编外人员工资、公务用车汽油费、项目尾款等。
(三)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4家预算单位存在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有关费用的问题,涉及金额298.41万元。二是8家预算单位采购物业及公务用车维修等服务时未执行定点采购政策,涉及金额34.95万元;2家预算单位在单一来源采购中先实施采购、后补办采购手续,涉及金额219.90万元。三是1家单位支付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占道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委托业务费100万元,未取得发票,以收据入账。
三、审计建议和整改情况
审计后,常州市审计局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并提出了提高预算决算管理水平、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进财经运行管理规范等建议。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问题已整改。
常州市审计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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