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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95/2015-000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工商〔2015〕2号 发布机构:常州工商局
生成日期:2015-03-09 公开日期:2015-03-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试点工作的通知》(办字〔2015〕14号)的要求,切实做好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在常州、镇江开展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工商个企〔2015〕30号),市局制定了《全市开展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工商〔2015〕2号

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试点工作的通知》(办字〔2015〕14号)的要求,切实做好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在常州、镇江开展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工商个企〔2015〕30号),市局制定了《全市开展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3月9日

 

    全市开展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试点工作的通知》(办字〔2015〕14号)的要求,切实做好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在常州、镇江开展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工商个企〔2015〕3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充分认识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是确保信息公示制度得以执行的重要监管措施,关系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落实。年报企业信息抽查工作试点将整体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对督促企业及时、真实公示信息,引导社会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的监督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总局、省局有关抽查工作的文件,吃透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要求。

    二、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时间及对象

    此次抽查工作试点时间为2月25日—3月20日。省局已按1%随机抽取企业名单并下发。各单位应在上述时间内完成抽查工作,并将抽查工作情况于3月23日前上报市局个企处、外资处。

    三、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要求

    (一)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工商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理解实施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重大意义。为推进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协同、有序、高效开展,市局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相关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个企处、外资处、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直属局、城区分局分管局长为成员的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为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订《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规范》,积极探索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流程、检查的内容、数据项的概念和检查的方法,解决抽查工作中“查什么、怎么查”的问题,做到流程清晰、程序规范、标准统一。

    要认真组织好内部骨干培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在省、市两级内部业务培训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加强对系统内干部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统一工作口径,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水平。

    (三)要在总结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报送3个核查工作案例。如:对年报公示内容核查;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的案例等。对“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企业,各地认真核查证据材料,保存好证据材料。“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保存好其“失联”证据材料,经核实后回填检查结果,并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要建立好年报公示信息抽查企业档案。

    (四)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公示信息抽查的知晓度。要充分利用舆论,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主流传播媒体以及横幅、板报、宣传栏等积极开展宣传引导,使广大企业及时、全面、准确了解开展企业年报信息抽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及相关法律后果,营造理解、支持抽查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要明确内部各部门的分工及职责,做到各司其职,有效组织,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各单位机关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宣传、保障工作;个企、外资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查工作,同时注意对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密切跟踪,加强调研,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了解新情况并做好总结、分析上报工作;信息中心要切实做好技术保障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基础上,把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制定本地区有针对性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协作、切实做好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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