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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95/2018-0000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工商个企〔2018〕2号 发布机构:常州工商局
生成日期:2018-01-09 公开日期:2018-01-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工商个企〔2018〕2号

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相关处室:

现将《常州市工商局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月9日

 

 

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常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安传发〔2018〕1号)的要求,常州市工商局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准确把握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全力压降事故总量、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保证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为两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依法严格准入。要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领域市场主体的准入程序。对依法应取得前置许可文件而未取得的,一律不予登记。

(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和促进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一是依托市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平台,发挥牵头作用。将市安委会发布相关文件及时转发至市平安市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和各辖市、区创建办,要求各地创建办认真履行平安市场创建牵头职责,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平安市场创建工作职责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做到广泛发动、全面落实。二是根据市平安市场创建工作督查机制,将围绕安全生产这一重点内容对各辖市区的创建工作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工作。进一步促进各地商品交易市场主办单位强化安全管理工作。

(三)加大执法力度。一是查办典型案件。对于立案调查的案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汇集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办理典型案件,做到“有违必罚、严处重罚”。二是增强曝光力度。对违法案件及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网站进行公示,增强执法威慑力,扩大惩处教育覆盖面。三是落实两法衔接。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对照移送标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各相关业务处室和辖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根据地方党委政府和安委会的部署,积极参与各项社会治理,依法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责任追究。市工商局成立以王冰副局长为组长,个企处、注册处、市场处、经检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工商局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不定期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在地方党委政府和安委会的领导下,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履职尽责、分工配合。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立足工商职能,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行动同时延期至3月底。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专项行动期间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安委会和上级业务处室报告。根据市安委会的专项行动时间安排,请各业务处室于3月28日前将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行动开展情况一并报市局胡铮铮内网邮箱。

 

附件:《常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安传发〔20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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