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24年常州市文物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MB1531591/2024-0004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文物〔2024〕44号 发布机构:市文广旅局
生成日期:2024-05-30 公开日期:2024-05-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2024年常州市文物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4年常州市文物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文物〔2024〕44号

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2024年常州市文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好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常州市文物局

2024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常州市文物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常州文物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全国、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勇担新的文化使命,积极推动常州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纵深推进“532”发展战略贡献文物力量。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

1.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传承发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切实提高做好文物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常州新实践。

2.扎实推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文物领域落地见效。对标对表“走在前、做示范”重大要求和“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上探索新经验”重大任务,认真落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市建设行动方案》,加强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积极推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提高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守牢文物安全底线

3.全面推进第四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制定印发我市普查实施方案,指导成立普查机构,开展普查系统部署和培训试点,宣传贯彻普查标准规范,汇总普查线索。组织各地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推进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管理,跟进做好第九批国保、省保推荐申报及后续保护工作,启动第九批市保遴选推荐工作。开展1-7批省级以上文保单位“两线”修订工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管理。

4.提升馆藏文物安全管理水平。按照省文物局要求推进国有收藏单位文物盘库建档专项行动,推进落实馆藏文物征集鉴定、登记编目、修复复制、展览陈列、库房管理、档案统计、安全保卫、田野考古等业务规范。规范开展馆藏文物修复和珍贵文物预防性、数字化保护项目,推动全市文物系统博物馆开展藏品保管信息化、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馆藏文物安全管理督导检查。推进常州博物馆、武进博物馆馆藏纺织品、竹木漆器保护修复项目,编制《常州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方案》。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安全生产检查、盘库建档专项督查,确保文物数量盘得清、安全有保障。

5.提升文物安全监管效能。持续推进文物安全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推动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文物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全面推进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检测与评估工作,推进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实时智慧监控全覆盖。推动前北岸明代楠木厅、冯煦别墅等文物修缮及安消防项目,编制金坛慰安所旧址保护规划,按照《全省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实施年度工作任务。联合市公安部门开展田野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完善警地联防、联建、联治、联动的文物保护工作机制。

6.加强文物执法督察。加大重点文物违法案件督办力度,依规依纪依法推动问责整改。开展卫星、无人机遥感执法监测。加强文物执法培训,开展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推动文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省公安厅持续推进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按照“登录、鉴定、移交、收藏”的机制规范开展涉案文物移交工作。加强社会文物市场监管与服务。

三、深化地域文明历史研究,推进文物科技创新

7.实施常州地域文明探源工程。积极参与“考古中国”重大课题、“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以太湖北部、太湖西部等区域为重点,统筹推进全市重点区域考古调查和重点遗址考古勘探工作。组织开展做好溧阳鲍家遗址、茶亭河遗址等一批遗址年度考古发掘和考古资料整理研究,出版一批发掘报告和研究论文。

8.推进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对照省级考古遗址公园认定标准,推进寺墩、三星村、金坛土墩墓群等遗址公园建设,开展寺墩、三星村等遗址保护规划编制、考古工作站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常州市三星村新石器时代遗址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实施金龙四大王庙遗址保护利用工程。

9.持续推进考古前置工作。全面落实“先考古、后出让”的考古制度和配套措施。进一步做好基本建设考古相关服务和管理。加强省市重大项目及大型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管理,提高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效率。

四、加强革命文物保护管理,传承弘扬红色文化

10.加强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做好《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宣传贯彻。持续打造“三杰故里·红色名城”,配合编制苏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规划,指导溧阳有序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规划,推进革命文物资源整体规划、连片保护。组织实施逸仙中学旧址、江南抗日义勇军总指挥部旧址等一批革命旧址维修保护和展示提升工程,指导低级别革命文物、乡村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和革命旧址展示提升项目申报上级资金。加强与新四军有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重要史迹、纪念设施的调查、认定和登记工作。开展馆藏革命文物定级,为省级革命文物遴选申报奠定基础。

11.加强革命文物展示传播。组织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革命文物主题展览。持续推进革命文物主题游径建设,组织做好新四军“东进北上”沿线革命旧址专项保护和展示提升工程(2024-2027)项目申报。积极参与2024“革命文物看江苏”融媒体传播展示活动,推荐建昌圩红色文旅环线等申报第三批省级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

五、推动文物活起来,打造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江苏标识

12.积极参与长江、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配合好省级长江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修编,做好常州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加强运河遗产监测管控。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文物资源保护,重点推进焦溪古镇整体保护利用,持续完善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遗文本和相关规划。整体谋划三堡街——西直街、锁桥湾、南河沿三大历史地段,启动西直街历史地段保护和更新项目。根据全省部署,推动提升“运河百景”,遴选推介“长江百景”,讲好新时代的大运河、长江故事,实现文物和文化遗产生活化存续、内在化传承。

13.组织推进文物主题游径建设。按照省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实施方案,梳理常州地方文物资源,深入挖掘内涵价值,推荐遴选我省第一批文物主题游径和资源目录。参与做好“东坡行旅”中国文物主题游径项目和“江南水乡·斗米尺布”区域性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工作。继续办好“博物知旅”系列活动,策划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主题活动,以多样化的形式生动鲜活、通俗易懂讲好常州文物故事。

14.规范引导博物馆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第五批全国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以评促改、以评增质,进一步提升博物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深化博物馆改革发展,积极参与中小博物馆提升计划。持续开展博物馆孵化培育,推进条件成熟的博物馆完成备案,指导推动横山博物馆新馆建设。

15.拓展文物活化利用路径。充分发挥各类文博场馆传承文明和社会教育功能,进一步优化讲解和开放服务措施,深化馆校合作机制,发挥育人作用。打造一批承载中华文化、深受大众青睐的文物新展览、文博新节目、文创新产品。加快推进“武进博物馆文物数字化保护二期项目”,编制《常州博物馆珍贵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方案》,做精做优“云上博物”数字展览空间。策划推出常州出土宋代文物、明代王洛家族墓出土纺织品展等一批原创精品展览,积极参与“博物馆里读中国—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推介、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遴选。持续实施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加强文物交流合作,提升文物宣传传播影响力。

16.提升支撑保障水平。加强文物保护资金规范化管理。做好新修订的《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宣贯解读工作。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利用资金项目库建设和资金使用跟踪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文物保护机构建设。积极组织举办或参与文物业务培训班,持续提高培训实效。深入推动落实《关于加强文物科技创新的意见》,加强文物科技创新和应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