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莹等6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促进历史文化资源与旅游发展融合打造“文旅中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常州市是具有悠久历史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也是以旅游创新而著称的优秀旅游城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文化旅游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先后出台《常州市支持文旅发展促进旅游消费的八项措施》《常州市文旅休闲明星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实现文旅融合,积累城市的文化资本,提升城市的文化软实力。历史文化资源的活化运用,是常州弘扬城市文化,打造长三角文旅中轴,创造新的消费热点,促进旅游经济再创辉煌,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再上台阶的必然选择。我们将对全市文化和旅游融合进行认真梳理,结合年度工作稳步推进。
一、常州历史文化资源与旅游融合发展分析
常州凭借“无中生有”的创新精神,旅游发展实现了追赶超越的创新突破,主要表现有:(1)旅游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巨变,旅游产业已经具备了一定规模;(2)依托知名旅游品牌恐龙园、天目湖景区,旅游形象知名度在国内已经奠定了一定影响力,旅游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3)常州先后获得了中国优秀旅游名城、国家历史文化保护名城等称号。但成绩之中有隐患,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景区品牌影响大,城市品牌不突出。长期以来,常州“景区带动城市”的旅游发展思路,使得恐龙园、天目湖等知名景区的品牌众所周知,常州城市文化受到恐龙园等景区的“形象遮蔽”,产生了“灯下黑”现象,造成了常州旅游发展“一花独大”的格局:游客知恐龙园不知常州,知常州只知恐龙园,甚至将常州误认为是常熟。景区带城市,小马拉大车,使得旅游飞地效应突显,而城市的整体发展水平与城市知名度与旅游发展水平并不相称,旅游产业的带动效应未能充分彰显。常州市历史文化资源在常州城市发展大格局中的“核心吸引物”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常州的城市建设、城市景观、城市氛围,文化特征不够鲜明,城市历史文化资源与旅游融合开发的广度、深度,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旅游发展水平高,文旅融合手段少。常州历史文化丰厚,拥有“人类源地”“齐梁故里”“中吴要辅”“江左名区”“天下名士有部落,东南无与常匹俦”等美誉,在中国不同历史阶段,都有极具代表性的文化资源,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自远古至近代历史序列文化资源库。但多年来,常州在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利用上稍显不足,相比同处江南文化范畴的苏州、杭州等城市,缺少具有鲜明地方文化特征的文旅产品,未形成具有鲜明文化个性的城市形象。近几年,常州市大力推进“老城厢”复兴发展,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取得一系列成就,如春秋淹城等文化旅游产品不断丰富,但历史文化资源与旅游融合开发总体程度不深、文化旅游产品竞争力不强、文化旅游载体影响力不大等问题依然突出。在资源单体开发上,文化品牌影响力与资源利用水平也不匹配。
三是资源产权不明晰,利用观念歧异大。因为历史的原因,许多历史文化资源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过程中,都曾遭受过不同程度的破坏和损毁。近几年来,在常州各级政府的努力下,文化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也发现一些问题,如常州市历史文化资源产权分属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等不同主体,存在开发协调难度大、保护利用有分歧、开发意见不统一等问题。首先是部门分割。涉及历史文化资源管理的相关部门数量较多,部门管理规章不一,在管理上难以统筹协调。以佛寺文化资源为例,宗教管理部门、旅游管理部门、林业管理部门、文物管理部门等都有相应的管理权限,容易出现多头管理的局面。其次是利益诉求不同。青果巷历史街区内,部分名人故居仍为名人后代所有,由于各自思想、观念不同,部分故居仍然“大门紧闭”,名人故居的社会文化价值没有得到应有发挥。再次是空间统筹不易。大运河沿岸片区管理单位较多,在片区资源开发利用,培育文化创意方面较为成功,但与周边历史文化资源开发统筹、产品联动上稍显不足。
二、常州历史文化资源与旅游融合发展建设举措
一是完善模式,打造长三角文旅中轴。从景区走向城市,以城市作为文旅产业发展的根本,城景一体,文旅并重,是需要形成的新时代文旅产业发展共识。常州此前以景区带动周边区域共同发展的做法可资借鉴,如恐龙园即以景区为牵引,配套各类公共文化与城市生活设施,强化景区文化主题注入,完善各类城市生活要素,形成了城市当中的文旅休闲组团。现在要将这一模式扩大到城市全域,以“全域旅游”的发展理念指导城市的更新,以旅塑城,彰显城市的文化特色,提升城市的品质,引领文旅产业的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幸福生活的需求。在这一新的模式中,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将会发挥巨大的作用。
二是创新管理,建立城市文化遗产库。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在现实工作层面一直是一个难以兼顾的问题。开发与保护其实并不矛盾,保护是重点,但不是终点,保护并不意味着停止开发利用,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文化遗产。为了更好的保护常州文化遗产,传承常州文脉,整合利用文化资源,协调各方利益诉求,推动设立常州“城市文化遗产库”,成立多部门联合的城市文化遗产工作委员会,将世界遗产、重点文物、历史古建、名人遗址、考古遗址、非遗工艺、文化生活等常州历史文化资源统一纳入政府的管理范畴之内,提升各类遗产保护单位权属不清、层级不够、协调不力的窘境。把“城市文化遗产库”的保护工作纳入常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常州城市各类遗产摸底调查,依据城市遗产不同特点和价值形成实施方案。推动地方立法工作设立遗产保护地方立法与专项资金,落实政府的遗产保护责任。
三是形成共识,确立文化资源利用表。推进建立文化选择机制有五个标准,一是地方性,经由当地特定时空环境孕育生长。二是典型性,在众多纷繁复杂的文化事象中具有体现地方特征又最为突出的文化类型。三是特色性,具有突出的内容与形式,使人过眼不忘。四是载体性,丰富的历史文化需要有一定的物质载体予以呈现。五是传播性,吻合当代人文化价值观念与世俗生活审美需求,符合大众旅游时代迅速传播的特性。雅俗共赏又能满足实际需求的文化类型在文旅融合开发中应居于优先地位。通过制订历史文化资源与城市遗产的保护利用规划,将各类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先后序列公示于众,以凝炼社会共识。
四是优化空间,规划文旅发展新阵图。在江苏省文旅资源普查基础上,利用常州文旅资源的普查结果,科学研究,合理规划常州文旅融合发展的空间结构。历史发展的过程使常州主城区积淀了大量的历史文化资源与物质载体,同时响应由景而城的发展模式转变,在常州主城区及其周边空间,建立城市文化重心区与文旅产品富集区,从而擦亮常州历史文化名城的金字招牌,使旅者与居者想起常州时的第一印象,就是城市本身,让赵元任的“教我如何不想她”,有明确的目标城市指向。
三、常州历史文化资源与旅游融合发展保障措施
历史文化资源与旅游融合发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建立一套保障措施,以确保文旅融合的有效实施。通过设立“城市遗产库”的方式,可以有效解决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和文物保护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常州城市发展的现实基础,以创建文旅休闲明星城为契机,常州文旅融合的保障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是文旅人才。积极建立文化旅游智库队伍,发挥决策和咨询功能;重点引进文化创意、旅游演艺、营销策划、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领军人才;积极探索文旅人才培养基地,定期组织地方导游、专业讲解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文化素养。
二是任务明确。加快推进常州文旅融合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统计体系的建设;建立市、区、镇三级文旅融合重点项目库,招商引资项目库和年度实施计划,实现文旅发展在项目、资金、产品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建设文旅融合发展的咨询制度,在规划编制、重点项目论证评审以及重大问题决策方面提供咨询和指导。
三是财政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支持,加大对文旅融合项目的引导性投入;积极与海外常州名人后裔建立联络和交流,鼓励参与常州家乡文旅产业的投资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和“放大效应”,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文旅领域。
四是科技赋能。利用高新技术研发智慧旅游服务系统,增强服务便捷性;利用大数据平台引导游客分流,提高服务管理效率;利用科技创新营造沉浸式深度体验,提升游客满意度。
五是创新营销。利用多种新媒体手段、旅游服务平台构建立体化的营销宣传网络;关注游客体验,提升游客口碑,让游客成为常州文旅发展的代言人。
签 发 人:严 俊
经 办 人:张理佳
联系电话:85686351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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