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你单位《关于常州市文化馆原地整体提升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文广旅〔2023〕2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建筑安全隐患,建设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原则同意常州市文化馆实施常州市文化馆原地整体提升改造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双桂坊45-49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主楼现有建筑内部整体重新装修,功能布局重新调整,外立面维护更新,水电、消防、暖通、安防、信息化系统整体改造,设施设备整体更新提升,同步实施室外市政道路景观绿化整体改造提升。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为420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用地、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302-320400-04-01-890104)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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