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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建筑施工2018年“春风行动”专项抽查的通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8-0004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18〕95号 发布机构:市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8-05-23 公开日期:2018-05-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8年春风行动”通报批评项目
关于建筑施工2018年“春风行动”专项抽查的通报

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节后工地复工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新的一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2018春风行动”的通知》(常建〔2018〕30号),全面部署节后复工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工作,并在各参建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于2018年2月26日至3月31日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节后复工专项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重点抽查了在建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职情况;作业人员教育情况;基坑支护、模板支撑系统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防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和使用情况;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置情况;扬尘控制和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情况以及施工现场原材料、工程实体质量情况等。

本次共抽查项目206项,其中房建项目169项,市政项目14项,轨道工程项目23项。共发出整改通知书85份,抽查记录表129份,整改意见493条,现场抽查工人节后教育、交底情况63人次。

从抽查情况看,绝大多数工程参建各方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工作,能够积极按照“春风行动”文件要求,对在建工程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堵塞质量管理漏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质量管理基本处于可控状态。其中,常州市轨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常州市城乡建设局“春风行动”的文件精神,结合地铁工程施工特点,下发了《关于常州市轨道交通开展节后复工安全生产“2018春风行动”活动的通知》,补充了盾构、地连墙等工程的检查验收内容。

1.安全生产方面

参建各方工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良好,大多数工程参建各方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认真履职,按照“春风行动”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各项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春节复工后存在的换岗、转岗及新招收工人较多的情况,大多数项目部能够认真开展安全教育,特别是对项目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开展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操作技能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切实做好“教育先行”工作。

按照“春风行动”关于加强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各项目部积极行动,突出重点,认真检查各主要施工环节,对发现的隐患立即组织整改,主要表现在:一是做好现场脚手架、临边防护的检查整改。对脚手架扣件螺丝加固,按要求增加连墙件等,确保稳定性。对破坏的临边防护进行整改加设;二是对塔吊、施工电梯、龙门吊等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正常运行;三是对深基坑、高支模、盾构、地连墙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严格做到有方案、有审批、有论证,同时严格依据方案要求施工;四是对现场临时用电进行维护检查,对破损、老化的电线、电器进行更换,对漏保设备进行试跳检查;五是严格贯彻落实了扬尘控制和长效管理工作,积极洒水降尘,对裸露的土方等易起尘物料进行覆盖。

2.质量管理方面

大多数工程参建各方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认真履职,按照“春风行动”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各项节后复工质量管理工作,参建各方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正常。

大多数项目部能按照“先教育,再上岗”的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了技术教育和操作培训,按工种和施工特点分别进行质量技术交底,提高了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操作水平。

根据“春风行动”的要求,在复工前对施工现场原材料及实体质量特别是对春节前施工的桩基、混凝土、墙体等实体质量以及材料复试报告等资料进行重点检查。绝大多数项目部严把建筑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复试关,在本次抽查中,在各方责任主体对建筑材料见证复试的基础上,随机抽检钢筋原材料2组,外墙保温材料3组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抽检结果均合格。

二、存在问题

从抽查情况来看,虽然大多数企业、项目部能够按“春风行动”要求积极开展节后复工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工作,但是也有极少数项目部不能严格按照要求排查整改,工地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安全生产方面

安全管理上存在个别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能到岗履职且监理单位在未进行节后复工检查的情况下已开出工程复工令;部分工程项目部检查表未加盖项目部章;少数施工企业检查滞后,检查用表扣分项未明确,未加盖公章,工人节后复工教育、交底未做到全覆盖,分批次进场工人教育、交底有遗漏,工人交底未分工种,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未单独交底,工人三级教育考卷审批不认真,打分不真实,工人教育、交底影像资料欠缺等现象。

现场实体方面,个别工程项目脚手架存在脚手架立杆悬空、搭设在楼面建筑结构上,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未采取加固措施、连墙件数量和设置不符合方案和规范要求、防护栏杆被拆除,弯曲变形,在脚手架使用期间拆除主节点处的水平扫地杆、连墙件,满堂脚手架缺扫地杆,内脚手架未设置上下通道等现象;幕墙施工方案总监未审核、签字,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擅自施工;少数工程项目现场临时用电私拉乱接,电缆线沿地面敷设;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采用插头和插座活动连接;建筑垃圾、建筑材料较多未及时清理,施工主干道洒水保洁不及时,局部裸土未及时覆盖,未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等;个别市政工程桥梁、窨井等危险部位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围挡封闭不严密;检查过程中依旧发现少数工程项目个别工人未能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防范意识淡薄。

2.质量管理方面

个别项目存在管理人员不在岗,对材料复试工作把关不严,部分分包工程未及时签订分包合同,复工前质量技术交底内容针对性不强、未交底到一线作业人员,现场重大变更未及时办理审图审查手续等现象,工程常见质量通病依然时有发生,如:柱纵向钢筋没有与箍筋绑扎,部分箍筋平直段长度不足、弯钩不满足135°,电渣压力焊接头焊接质量不符合要求,砌体结构超过30cm洞口上部无过梁,构造柱马牙槎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洞口拉结筋设置不符合要求,不同材料交接处抗裂措施不符合要求,防雷扁铁焊接不符合规范要求、外墙保温板的铺贴不符规范要求等。

三、处理意见

根据抽查情况,经研究决定,对银杏路北侧、月季路东侧CX-030303地块开发项目三期(13#房-15#房、23#房-30#房、二期地下室)等5个项目予以通报批评(见附件)。

四、下一步工作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到位,同时要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查找、整改现场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立足防范监控,提升管理能力,做好重大危险源、质量通病等的预判、预控工作,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市城乡建设局将根据全年安全生产、质量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附件:“2018年春风行动”通报批评项目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8年春风行动”通报批评项目

序号

工程名称

存在问题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1

项目名称:银杏路北侧、月季路东侧CX-030303地块开发项目(银杏路北侧、月季路东侧CX-030303地块开发项目三期(13#房-15#房、23#房-30#房、二期地下室))项目

施工单位未严格落实常建〔2018〕30号文的相关要求,对项目复工检查流于形式,其中1、现场临时用电私拉乱接,电缆线沿地面敷设;2、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采用插头和插座活动连接;3、26#楼脚手架立杆悬空,搭设在楼面建筑结构上,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未采取加固措施,连墙件数量和设置不符合方案和规范要求,防护栏杆被拆除,弯曲变形,在脚手架使用期间拆除主节点处的水平扫地杆、连墙件;4、幕墙施工方案总监未审核、签字,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擅自施工;5、现场重大变更没有及时审图;6、专项分包合同没有备案。

保利常州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富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

常州市科利隆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新建电机配件生产车间项目

1、监理公司未落实常建〔2018〕30号文的相关要求,未对项目开展节后复工检查已签署复工令;2、总监未到岗履职。

常州市科利隆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江苏河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力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龙江路东侧、紫荆西路北侧地块项目(城市印象花园)S-5#商业、S-7#商业、S-7#地下车库

1、公司的复工检查未落实;2、项目部检查出的问题未落实整改;3、节后复工安全技术交底未落实;4、有2名工人未戴安全帽,一名工人未教育,1名电工未持有效证件上岗;5、满堂脚手架缺扫地杆,内脚手架未设置斜跑道,局部连墙件设置不规范,外脚手架局部安全网破损;6、手持电动工具未配置开关箱。

常州路劲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常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汇安路(龙锦路-新一路)工程

1、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均未做好复工检查工作,规定的节后职工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等也未落实到位。2、施工现场桥梁、窨井等危险部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3、施工现场围档封闭不严密,未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等。

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

常州市益豪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东方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

龙游路东侧、三宝浜南侧(DN030603-1)地块项目一期工程(2#、3#、5#、6#、7#及地库一期)

1、7#区域桩基验收记录未见;2、7#主体结构未组织验收擅自进行室内外装饰施工;3、7#室内装饰实际施工单位为南通长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施工许可不符,也未见总分包合同;设计单位为杭州孙文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与施工许可不符,设计图纸未按规定审图;4、7#幕墙实际施工单位为苏州工业园区鑫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施工许可不符,也未见总分包合同;设计单位为江苏苏鑫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与施工许可不符,设计图纸未按规定审图;5、7#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灰加气)复试报告未见;地库基础钢筋HRB400(D6)质保资料、复试报告均缺“最大力下总伸长率”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

常州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常州市江南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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