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各在常高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关于做好2024年常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市级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标准
申报常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具有原创性和可复制性,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一定经济或社会价值,符合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趋势,尤其是涉及合成生物、集成电路、新一代半导体等新质生产力领域的。
2.项目负责人为国内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毕业证签发日期应在2019年1月1日(含)之后),年龄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日期在1989年1月1日(含)之后),其凭借自身专业技术和能力创办项目实体,实体已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截止申报日,项目实体注册登记未超过5年(注册登记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
项目负责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国内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5年内国内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大学毕业生。
3.项目实体依法经营,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6个月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营业收入。
4.项目负责人、项目实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帮助或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创业,同意在媒体、公共服务平台公开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实体相关信息。
5.以下情形不在申报范围:①项目已被认定为江苏省、常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②项目所属主体为加盟商、企业分支机构;③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发生过变更;④申报人曾因提供虚假资料被取消申报资格;⑤已被认定为江苏省、常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申报人不可再次申报。
三、补助标准和数量
1.补助标准:按每个项目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2.数量:不超过90个。
四、申报材料
1.《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2.《常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表》。
3.必备材料如下:
(1)申报人简历:可叙述申报人学习、社会实践、工作等情况及取得荣誉、成果等。
(2)申报人身份证明:需正反面复印件。
(3)申报人学历证明。
(4)项目实施证明: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5)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申报证明: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
(6)项目单位正常缴纳社保情况证明(由人社部门核实,申报项目无需提供)。
(7)经营场所照片(须出现项目负责人和经营实体门头)。
(8)近6个月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营业收入证明:经营类发票、票据、购销合同等,单位名称需与项目申报单位名称一致,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附加材料。如项目团队成员情况、实际注资情况、带动就业、投融资情况、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与项目成果相关证明资料(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具有时效性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范围内)。
申报材料按以上顺序排放,并由项目所属主体和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五、工作程序
1. 推荐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在常高校提交申报材料。各辖市区人社部门和在常高校,受理申报材料后,应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对真实性进行核实,审核通过的如实填写推荐意见,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就业创业管理中心。
2. 资格审核。市人力资源和就业创业管理中心对各单位推荐的创业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回访,如出现项目已暂停、终止经营、不真实经营等情形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3.市级评审。市人力资源和就业创业管理中心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团(一般不少于5人),对经资格审核合格后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出具专家推荐意见。经专家组组长汇报和综合评议,遴选出优秀的大学生创业项目。
4. 社会公示。评审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被拟认定为“常州市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的项目进行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审结果公平公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 发文公布。公示期满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确认当年度市级评审结果,并拨付扶持资金。
6.动态管理。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后续跟踪服务。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重要手段,鼓励有条件的辖市区积极组织开展区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活动,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 积极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微信等媒体,深入宣传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扶持政策等内容,吸引更多的大学生积极申报。
3. 严格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强化廉政纪律,严格审核把关。要通过实地验收、联网核查等多种方式核实项目申报资料,坚决杜绝申报单位委托中介机构、代理机构等组织制作虚假申报材料的现象,真正将优秀的项目推荐上来。
七、其他
请于9月10日前提交正式申报材料电子版(按要求排序排放)定稿。纸质盖章版材料(需要胶装)请于9月18日前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就业创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
联系人:陈佳、吴曹佶;
联系电话:0519-85588931、0519-85588932。
附件:(查阅附件请点击)
1.常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书
2.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材料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3. 2024年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4. 2024年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汇总表
5.各辖市区报名联系人汇总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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