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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智慧常州空间地理信息共享平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5-0004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5〕51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5-03-20 公开日期:2015-03-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空间地理信息共享能力和应用水平,更好地为城乡规划管理提供决策支撑,同意你局建设智慧常州空间地理信息共享平台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智慧常州空间地理信息共享平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规划局:

    你局常规〔2015〕20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空间地理信息共享能力和应用水平,更好地为城乡规划管理提供决策支撑,同意你局建设智慧常州空间地理信息共享平台项目。

    二、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编制空间信息共享数据标准规范;集成整合相关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建设共享数据库及规划支撑业务数据库;研发基于内网、政务、公众版的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含数据管理软件)。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为350万元,其中市财政规划专项资金300万元,其余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采购活动应按现行规定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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