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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79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760/2024-0004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复〔2024〕第38号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
生成日期:2024-04-20 公开日期:2024-05-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79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79号的答复

周燕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助推幼有善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截止2023年底,全市有托育机构358家,成功备案252家,备案率70.4%;全市托育机构可提供托位数21787个,普惠占比达53%,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数达4个。常州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受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表彰。

一、扩大普惠托育覆盖面。市政府出台《常州市普惠托育服务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优先发展幼儿园举办托班,2023年-2025年,每年新增幼儿园托班176个。大力发展社区托育服务,每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安排新建改扩建普惠托育机构10家、社区托育服务设施10家。支持用人单位举办福利性托育服务,现有3家企业建立托育机构。探索以“1个省普惠托育机构”为核心,辐射周边多个“社区普惠托育点”的“1+N”社区托育服务新模式。利用社区托育点开展临时托、计时托服务,定期组织社区亲子活动,帮助家长提升科学养育能力。依托“1”这个核心,在天宁区的三个街道先行先试,为婴幼儿家庭提供父母课堂、婴幼儿家庭养育指导和婴幼儿健康成长档案等入户指导服务,已服务400余人。

二、加大普惠托育支持力度。出台《常州市普惠托育机构认定及经费补助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新建改扩建托育机构、普惠(示范性)托育机构、品牌机构的标准和经费补助标准。全市20家机构获得国家普惠托育建设专项补助资金1514万元。全面落实托育机构税收减免和水电气民用价格政策。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纳入老城厢改造统一规划,江湾地区被住建部列入全国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试点。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托育服务活动,组织54个工会爱心托管托育班,惠及职工子女3000余人,托育收费在2000元以下,占77%,收费在1000元以下,占50%。

三、提升普惠托育服务品质。出台《关于加强存量托育机构管理的会议纪要》,首创“政府出资-专业评估-部门指导”模式,破解存量托育机构消防安全难题,全面消除托育机构安全隐患,机构备案率由2023年初的34%提升至70.4%,全省最高。落实属地管理、三级联动、部门督查综合监管机制,连续2年开展为期3个月的托育机构排摸和安全整改专项行动,关停一批无证无照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机构。注重从业人员服务能力提升,发挥市区两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托育服务实训基地、婴幼儿照护行业协会作用,全市共培训和实训托育从业人员2710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常州市普惠托育服务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文件精神,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确保群众托得起、托得好。

签发人:蒋春新

经办人:缪岳平

联系电话:85682534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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