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常办发〔2023〕5号)和《〈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系列实施细则》(常政办发〔2023〕13号)文件精神,现公布《2024年度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专利强链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24年3月8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至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者须签署真实姓名、提供准确联系方式。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4年3月1日—3月8日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5号,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规划发展处
联系人:时玉松,电话:0519-88588189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
附件
2024年度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专利强链项目)申报指南
(征求意见稿)
一、支持对象
在常州市注册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单项冠军和市级(含)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和上市后备企业、市级(含)
以上人才类项目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围绕市专利强链计划重点支持产业链开展专利导航,具体为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高端装备、新型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技术及新型医疗器械、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数字信息产业、节能环保、高端纺织服装等十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机器人、工业和能源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碳复合材料、空天信息、5G通信等八大高成长性产业链。
(二)在年度重点产业链中掌握关键发明专利或已获得该产业链关键技术省级以上研发立项。
(三)重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6件(至少备案一件专利产品)或正在实施省级以上科技项目。
(四)无严重失信行为,没有未撤回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并核实的数据为准)。
(五)原则上每家企业每年限报一项。
(六)企业应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就关键技术专利导航工作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
为企业开展研发项目专利导航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1. 服务机构应具备或能及时获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规定的专利合作条约(PCT)最低文献量专利数据资源及相应检索工具;与专利导航需求密切相关的产业、科技、教育、经济、法律、政策、标准等信息资源。
2. 服务机构应具备能满足研发项目技术领域专利导航工作需要的项目管理人员、信息采集人员、技术人员、数据处理人员、专利导航分析人员、质量控制人员。
(七)专利导航项目应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启动并在2023年底前完成,形成专利导航报告并付清款项,且本专利导航项目未享受过财政资金支持。
三、支持标准
对企业开展关键技术专利导航工作择优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给服务机构专利导航费用(开票时间截至2023年底)的50%,最高奖励30万元。专利导航费用低于5万元的项目不纳入奖励范围。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常州市促进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专利强链项目)。
(二)申报企业相关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拥有专利清单、研发项目证明、研发能力证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情况证明等。
(三)提交完整的专利导航报告。
(四)关键技术对所在行业内的突破性和重要性证明材料。
(五)项目服务协议。
(六)经费支出决算、相关证明及财务凭据。
(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拥有的专利等相关信息资源证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所申报专利导航项目服务的相关人员清单及证明(包括单位名称、学历、专业、知识产权相关资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五、申报事项
(一)属地申报。项目申请采取属地化原则。由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组织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初评,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推荐。
(二)线上和线下同时申报
1. 线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www9599116.com),点击“创新政策速兑平台”版块,选择“政策申报”栏目中“支持专利强链”项目,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进入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上传相关资料。
2. 线下申报:企业在项目申报系统完成填报后,将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材料打印版(带水印,确保与网上申报材料内容一致)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盖章,一式二份,提交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三)受理时限。企业线上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17:00,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和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上审核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纸质书面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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