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推进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办法》(常建〔2008〕182号)要求,决定开展2012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1.凡取得本市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管理手册》)的建筑业企业。
2.在本市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且已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业企业。
3.在本市从事施工作业的市外建筑业企业,持单项《信用管理手册》连续施工满三年,每年有新承接工程,承接工程6项以上的,可以参加考评。
二、申报时间和考评材料
1.申报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起至2013年5月1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参加考评企业必须在常州建筑市场信息网(企业管理——信用考评”栏目)进行网上考评,并向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办公室(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提供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申报表(见附件: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申报表)。
3.市外企业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核实、复印件留存。
(2)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内企业为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施工介绍信和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及未拖欠工人工资等诚信证明;
(3)法定代表人、负责承接项目施工的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劳务企业为各工种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负责承接项目施工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相关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及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核实、复印件留存。
(5)劳务企业各工种负责人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三、考评内容
1.本市建筑业企业考评内容为:2012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及发生的市场行为和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队伍管理、奖惩等情况。
2.市外建筑业企业考评内容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承接的工程项目,及所发生的市场行为和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队伍管理、奖惩等情况。
四、考评计分标准
本次考评计分按照《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办法》计分(我市建筑业企业在常州市以外承接的项目乘1.1计分)和常州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2012年三次动态检查平均分的20%之和作为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总得分。
五、受理部门
1.注册在钟楼区、天宁区的建筑业企业和市外进常州市施工企业,将考评的书面材料直接报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
2.注册在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戚墅堰区的建筑业企业,到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考评手续,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集中汇总后,报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办理。
六、相关要求
1.参加考评的建筑业企业必须按要求在常州建筑市场信息网上完成基本信息审核。建筑业企业必须将要承接工程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A证、建造师B证和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劳务分包企业为各工种负责人)岗位证书在常州建筑市场信息网企业相关栏目内登录,并完成审核。
2.市外建筑业企业在我市必须具有满足经营管理固定的办公场所(150M2以上,提供自有或租赁房屋的产权证明);在常管理人员必须满足在我市连续施工三年,承接六个项目的管理要求。
本次考评结果分为信用“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评结束后将分别在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建筑市场信息网等相关网站公布,并按照《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办法》要求处理。
联系方式: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常州市北直街2号。
联系人:祝 华 联系电话:86602105
附件: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申报表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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