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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971/2014-0002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机管〔2014〕32号 发布机构:市事管局
生成日期:2014-12-22 公开日期:2014-12-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
关于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常机管〔2014〕32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2014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对象

    局机关、局属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坚持以“德”为先,突出考核工作实绩。

    局机关内设机构考核:重点考核履行职责和内部建设情况,推动机关部门目标任务完成和效能提升。

    三、年度考核的组织、程序和方法

    (一)个人年度考核

    1.个人总结、填表

    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处室或单位为单位进行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交流,处室或单位负责人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在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栏内写出本处室或本单位对工作人员的评语,提出考核建议等次和改进提高的要求。机关正、副职中层干部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评语和考核建议等次分别由分管领导和党建联系点负责人签署。

    2.述职、民主测评

    (1)县处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及干部选任“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由班子主要领导对照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代表领导班子集体在局考核会上述职述廉述法,对2014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总结,并进行民主测评与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书面述职。

    (2)机关科级干部及局属单位领导,在局工作群上书面述职,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在本部门内部述职,在局考核会上进行民主测评。

    (3)局属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由各单位的考核小组组织安排。其中民主测评范围的掌握:局属单位中,原则上25人以下的单位,对全体人员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25人以上的单位,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4)社会化管理职工,由所在管理部门进行考核。

    3.拟定等次、公示

    召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由组织人事处将年度考核情况和平时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后(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各占50%),提交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对拟定为优秀及称职(优良)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后确定考核等次。

    4.结果反馈、表彰

    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公布,考核优秀及其他先进荣誉人员以发文形式进行表彰。

    (二)“优秀处室”的推荐

    我局“优秀处室”的推荐名额1个。在局考核会议上,由各处室负责人围绕处室履行职责完成目标任务和内部建设情况,进行部门述职,由分管局领导、中层正职以及局属单位主要领导一名进行推荐。

    四、年度考核的等次与奖励

    (一)机关及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本年度受到同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与公务员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被设立为市公务员考核工作联系点的单位,在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优秀等次人数比例可提高到20%。未按规定开展平时绩效考核的单位或未按规定完成年度公务员培训任务的单位,视情况降低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和称职(优良)人数5%左右的比例。

    (二)优秀等次、称职(优良)比例要兼顾不同职务层次,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优秀名额不能混用。

    (三)机关事业单位中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嘉奖;2012-2014年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机关工作人员记三等功,事业单位连续三年优秀给予记功,优秀等次不得重复使用;对被确定为称职等次的机关人员中,平时工作表现与工作业绩突出的,可按最高不超过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20%确定为优良。事业单位合格人员中给予5%嘉奖名额,用于奖励工作成绩显著的人员。

    (四)机关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规定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和与考核挂钩的地方性工作津贴。优秀等次人员与称职(优良)人员,在此基础上分别再享受上浮100%与50%,三等功奖励1500元,嘉奖不再奖励。

    (五)“优秀处室”的奖励标准为每处室3000元。

    五、创建先进的评选

    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作为局自行奖励项目,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一)评选对象

    局机关、局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局社会化管理人员。

    (二)评选重点

    在文明单位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道德讲堂”活动、“三个品牌”建设以及党员“示范岗”等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三)评选方法

    1.先进集体的评选。在听取各处室、单位工作汇报的基础上,经民主推荐、查看台账、座谈讨论等程序,由考核领导小组酝酿确定。先进集体的民主推荐,由局领导根据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投票推荐;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在事先征求本处室、本单位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代表本部门、本单位投票推荐。

    2.先进个人的评选。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部门推荐、平时考核和年度民主测评的情况研究决定。

    (四)奖励

    创建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奖励标准均为800元/人。奖励费用原则上由本单位承担。局社会化管理人员的奖励由局机关承担。

     附件:1.2014年度考核工作安排表

    2.2014年度考核工作日程表

    3.2014年度考核奖励名额核定表

    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年12月22日

附件1

2014年度考核工作安排表    

项目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具体要求

布置

阶段

2014年12月16日

—2014年12月22日

制定考核方案,经局考核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部署。


总结

测评考核

阶段

2014年12月22日

—2015年1月8日

①12月22日前机关中层和局属领导个人总结电子稿交组织人事处,12月26日前在网上交流;

②1月8日前,机关各处室完成内部总结交流;局属单位完成年度考核与测评;

③1月8日,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法、民主测评;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部门述职;民主测评;先进推荐。  

①          1月8日前,机关及局属单位领导的个人年度考核表,经签署建议等次后,交局组织人事处。(科级干部以下由本处室负责人签署建议等次;科级干部及下属单位领导分别由分管领导、联系点负责人签署建议等次。)

②          1月8日前局属单位考核优秀名单报局组织人事处。

评比

阶段

2015年1月12日

—2015年1月23日

①1月12日,局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优秀处室等各类先进名单。

②各类先进名单公示

③考核结果反馈;


材料

汇总

阶段

2015年1月30日前

①局属单位将考核汇总材料报局组织人事处;

②局分别向组织部、人事局报送考核相关材料。

 

附件2

2014年度考核工作日程表    

内容

单 位

时间

地点

参加对象

 

局属

单位

领导

述职

与测评

市行政中心管理处

待定

本单位

1.本单位工作人员

2.局考核领导小组

派员参加

 

市机关幼儿园

待定

本单位

 

福隆汽车修理厂

待定

本单位

 

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法”、

“一报告两评议”及民主测评

1月8日

待定

局全体工作人员

局属事业单位领导

(市委组织部派员参加局领导班子 “一报告两评议”)

 

各处室、局属单位

工作交流

 

市优秀处室、局先进集体推荐

 

机关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年度民主测评

 

附件3

2014年度考核奖励名额核定表


 




 

序号

单 位

(部门)

年末
人数

优秀

(嘉奖)

称职

(优良)
或合格

(嘉奖)

创建
先进

个人

优秀
处室

创建
先进

集体

备 注

1

局机关

59

10

10

6

1

2

1.借用人员由借用位考核,先进名

额占编制所在单

位的名额。

2.局属单位优秀

与嘉奖名额中不

含班子成员。

2

管理处

24

3

1

2

 

1

3

幼儿园

编内56

8

3

7

 

编外67

10

4

9

4

招待所

16

1



 

5

汽修厂

56


 


 

 

6

机关社会化

管理人员

30

  

  

8



由社会化管理职

工所在工作部门负责推荐,各部

门可推荐1至2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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