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委巡察办、财政局,市各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市巡察工作,增强市委巡察工作力量,进一步优化巡察干部队伍结构,持续提升巡察质效,决定组建巡察工作财会专业人才库,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财会专业人才库组成
巡察工作财会专业人才库拟由70人组成。其中,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40人,市属企业财会人员10人,市场化财会人员(中介机构)20人。
二、财会专业人才库成员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能胜任巡察工作需要;
3.有较强的财务专业素质,有长期从事相关工作经历;
4.自觉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保密纪律和其他规章制度。
三、选拔程序
1.各相关单位推荐优秀财会人员,填报巡察工作财会专业人才库登记表,报送市财政局;
2.市委巡察办、市财政局在推荐人员中进行筛选,择优选择入库。
四、相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员选拔工作,落实责任,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财会人员推荐出来。
2.各相关单位要于10月20日前将巡察工作财会专业人才库登记表报送至市财政局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吴平;联系电话:85681882。邮箱:995386605@qq.com。
附件:巡察工作财会专业人才库登记表(点击下载)
常州市财政局 中共常州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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