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常州市生活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生活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市环卫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2〕7号)和《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532”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常发〔2021〕26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做强城市功能,切实增强城市服务力、承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全面改善我市环境基础设施面貌为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加快补齐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能力短板,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全面提升我市生活垃圾转运设施供给质量和运行效率,改善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末,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转运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满足城市发展需要并适当留有余量。全市共保留50座转运站并全部改造提升,新建12座转运站:其中,2022年度改造4座,新建2座;2023年度改造9座,新建7座;2024年度改造29座,新建1座;2025年度改造8座,新建2座。到2025年末,全市预计垃圾产量为6900吨/日(按现有垃圾量以6%/年增长计算),全市共设置62座转运站(详见附件),实际转运能力达9175吨/日,满足垃圾转运要求。其中:城区设置29座,实际转运能力达5400吨/日;乡镇共设置33座,实际转运能力达3775吨/日。
三、工作要求
(一)规划引领,合理布局。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新一轮国土空间利用规划,加快编完成《常州市“十四五”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在对我市现有转运设施和转运需求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全市生活垃圾终端设施的分布情况,明确我市生活垃圾转运设施的布局、数量及规模配置,明确“十四五”期间新建、提升改造目标任务,分年度、有计划地加以实施,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完善、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城乡生活垃圾转运体系。
(二)严格标准,规范建设。针对目前我市生活垃圾转运站普遍存在规模偏小、功能不全等问题,严格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高标准地新建和改造一批城乡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对于新建转运设施,要创造条件向大中型规模发展。对于改造的转运设施,要严格按规范提档升级,补齐和完善功能。对小型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逐步淘汰,调整使用功能。通过持续努力,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活垃圾转运设施的档次和水平。
(三)整合功能,分类转运。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为满足分类垃圾转运的需要,鼓励和引导建设集多种转运能力于一体的综合性转运设施,有条件的新建或改造提升的转运站,可在用地范围内综合考虑可回收垃圾、大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等转运功能,合理布局,同步建设,统一管理,缓解长期以来环卫设施落地难的困境,最大限度地发挥好既有土地的综合效能,逐步解决各类垃圾分类转运过程中的不足和短板。
(四)集分结合,推进治污。加快解决转运站渗滤液出路问题,探索转运站渗滤液采用“自行处理模式”和“集中与分散相结处理模式”(1+N)进行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具备条件的转运站(包括新建和改造提升的)要配建渗滤液处理设施,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将渗滤液收集暂存后,就近统一运输至处理能力较强的转运站进行集中处理。同时,所有转运站需配置除臭和降噪设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五)更新车辆,高效转运。针对目前部分转运站转运车辆外观破旧、密闭性差、运输效率低下的状况,结合转运站新建和改造,加快更新一批生活垃圾转运车辆,淘汰国三及以下转运车辆,有序推进新能源车和外形美观、密闭性好的车辆的广泛使用。同时结合垃圾分类工作,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车辆,鼓励采用小型新能源车进行收集,对分类垃圾收运车统一外观,统一标识,统一编号,改变现有垃圾收运车杂乱无章的局面。
(六)依托科技,智慧运行。在新建和改造转运站时,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技术,在压缩、治污、除臭等方面鼓励采用先进设备和工艺,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提高运行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大力推进管理手段的智能化、信息化,转运站应配置称重系统,对进出站垃圾进行称重管理,并将数据及时上传智慧城管系统。配置视频监控系统,实施远程实时监控,提高转运站信息化管理水平。
(七)创新模式,打造特色。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转运站管理运行方式,对不同的转运站,可以采用由区、街道(乡镇)自行运行管理的方式,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市场化运行,并可探索全区域转运站整体委托同一个第三方运行,实现管理同质化,管理和运输一体化。同时试行打破所在区或街道管理权限制和壁垒,允许同一辖区或周边乡镇进入,实现区域共享,充分发挥已建设施效能,减少重复投入,节约社会成本。
(八)规范管理,安全运行。牢守安全生产防线,切实履行转运站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强化转运站内部管理,提高转运站保洁水平。规范转运站运行台账,全程记录,有据备查。加强源头管控,杜绝收运工业垃圾,严禁危险废弃物进入转运站。在转运站内增加安全生产警示、报警标志或装置,配置消防设施。加强对转运站内用电安全、设备安全及有限空间安全的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九)统筹考虑,发挥效应。鉴于环卫设施落地难问题,对于即将取消生活垃圾转运功能的转运站,要根据周边的条件和需求,统筹考虑,充分发挥闲置场站的作用,继续用于环卫工作的其它用途,可转型为可回收物周转站、环卫车辆停放点、环卫工人休息场所、垃圾分类宣教、城市公共厕所(便捷驿站)等其他环卫基础设施,也可改建成厨余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其他功能的转运站,避免闲置或挪作他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辖市、区政府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要把此次转运站提升改造行动放在突出位置,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制订改造计划,分年度、按计划统筹推进和落实提升改造任务。各辖市、区政府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将工作专班名单于2022年7月15日前上报市城管局。
(二)分解落实责任。各辖市、区政府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要加快做好转运站规划选址和落地工作,将转运站提升改造纳入年度工程建设计划和资金计划,认真对照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责任,倒排进度,确保此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实际成效推动城市管理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落实资金保障。创新生活垃圾转运设施投资运营模式,各辖市、区政府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可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直接投资等多种方式筹措提升改造所需资金,提倡以区为单位构建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体系,盘活存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施建设和运行,形成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管理专业的市场化运行机制。
(四)强化督促指导。各辖市、区政府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在转运站提升改造时的建设方案应由市城管局组织进行专业审核后方可实施,每季度要及时报送项目的推进情况。市城管部门在建设过程中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督查,每半年督查一次进度进展情况,在项目验收时参与验收。
附件:全市转运站设置和建设明细表(2022—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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