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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23年常州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23-0001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办发〔2023〕10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2023-02-27 公开日期:2023-03-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2023年常州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执行。
关于印发《2023年常州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的通知
常农办发〔2023〕10号

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

为切实做好全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实现全年重大动物疫病“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防控目标,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根据《江苏省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2023年江苏省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常州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等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2023年常州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常州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春季是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易发高发季节,加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人流、车流、货流全面复苏,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尤为复杂严峻,防控任务十分艰巨。为组织实施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今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总体目标是:认真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应免注册犬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犬100%建立电子档案;统筹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和新城疫、猪链球菌病、羊痘等常见疫病的防治工作;突出重点推进布病、牛结核病等重点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实施监测阳性100%淘汰净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牲畜规范佩戴免疫标识,免疫记录、免疫档案与标识相符,科学合理使用免疫疫苗,免疫操作规范,免疫信息报送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规定任务。

二、时间安排

春防工作即日开始,4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即日起至3月10日。各地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辖区春防行动方案,于3月8日前报市畜牧兽医处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督促和指导辖区做好疫苗、耳标、防护服(工作服)、注射器、注射针头、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准备、相关经费安排、人员组织和宣传发动等工作。市级下拨防疫物资一批(详见附表1),支持各辖市区春防行动开展。

(二)实施阶段,3月10日至4月20日。督促指导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科学制定或完善免疫程序,按免疫程序实施免疫;对不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养殖场户,灵活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集中免疫,免疫内容和方法参照《常州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自2023年4月1日起退出强制免疫病种,退出前实行应免尽免,退出后养殖场(户)根据实际按需实施免疫。

(三)总结阶段,4月21日至4月30日。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和免疫抗体监测,对漏免或免疫抗体水平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补免,形成春防工作总结并于4月28日前报市。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春防行动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清形势,牢固树立防疫优先理念,务必把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依法承担防疫主体责任的防控机制。要科学分析本地区主要动物疫病防控形势,聚焦重点防控病种,量体裁衣制定春防行动方案,确保组织发动、技术指导、防疫监管等各项保障工作及时到位。积极稳妥推进“先打后补”、强制免疫病种调整、动物疫病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等工作落地见效,努力为全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优良绩效奠定扎实基础。

(二)加强新型畜禽生产经营业态疫病防控。在春防准备阶段,各地要在做好本地区常规畜禽养殖情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开展新型畜禽生产经营业态调查,组织对休闲观光类家庭农场、萌宠乐园、大型综合体、学校劳动教育等重点场所开展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捕获的其他动物的养殖情况普查(普查表见附件2)。根据普查摸底数据,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主体动物防疫责任,加强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普及,提高主动防疫意识,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集中开展重点疫病免疫预防,从根子上消除畜禽生产经营各业态疫病防控隐患。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防疫监管。各地要将督导检查贯穿于春防行动全过程,及时掌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落实和重点防控举措执行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要依托兽医实验室检测平台,扎实开展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监测调查,实时掌握疫情动态,采取定点监测、集中监测、飞行监测、应急监测“四个监测”形式,科学评估免疫效果,对免疫抗体不合格的及时采取补免措施,确保免疫质量。要强化动物防疫监管,对拒不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因免疫不到位以及不认真落实清洗消毒和隔离等防疫措施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主体,严格依法处理,严肃追究责任。要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查和报告制度,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迅速按程序上报,开展疫源追溯和临床诊断,根据实际及时采取防控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四)加强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各地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做好强制免疫疫苗和标识的采购、供应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疫苗耳标管理档案,逐月盘库,按时上报疫苗到货、储备、下拨和消毒药品储备等信息。按规定做好二维码标识网络申报、网络签收、发放、二次发放等工作。加强疫苗冷链管理,确保疫苗规范保存。对物资的领用发放,要做到账目清晰、数量合理、手续完备。

(五)加强技术培训和防疫宣传。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免疫监测技术、主要动物疫病净化技术、养殖场生物安全管控技术、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技术等内容的培训,指导养殖场(户)进一步完善免疫程序,规范免疫操作,提高免疫效果,支持和鼓励大型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开展病原学监测和免疫效果自评价,不断扩充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体系。要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宣传,善于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和宣传单、进村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动物防疫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动物防疫重要性、必要性和政策性的认识,引导群众增强防疫意识,积极支持和参与防疫工作,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要坚持党建引领,以春防行动为切入点全面展示动物防疫工作的公益特性,建立市、辖市(区)、镇(街道)、村四级党建联盟,广泛开展“兽医来了”系列为民办实事活动,让广大养殖场(户)感受到来自动物防疫工作者的贴心服务。

各地要及时上报新型畜禽生产经营业态畜禽养殖情况普查表、每周免疫进展情况(见附件3)和免疫抗体监测情况(见附件4)。普查表请于3月10日前汇总报市。3月7日开始,每周二17:00前上报上周到本周一春防行动进度周报。3月29日开始,每周三上报春防行动免疫效果监测周报表。

联系人:奚德华(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联系电话:0519-81668016;罗坚强(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519-81667997,传真:0519-81667979。

附件:1.  2023年常州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防疫物资下拨分配表

          2.  2023年新型畜禽生产经营业态畜禽养殖情况普查表

          3.  2023年常州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进度周报表

          4.  2023年常州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免疫效果监测周报表

附件1

2023年常州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防疫物资下拨分配表

单位:公斤、个、把

种类



辖市区

过硫酸氢钾

复合物粉

二氯异氰

脲酸钠粉

复方戊二醛溶液

一次性防护服

医用外科

口罩

医用防护

口罩

医用护目镜

连续金属

注射器

溧阳市

200

360

360

400

20000

1000

80

30

金坛区

600

1080

1080

1000

20000

1500

80

80

武进区

200

360

360

400

20000

1000

80

30

新北区

200

240

240

240

6000

600

30

20

天宁区

100

120

60

200

3000

300

10

20

钟楼区

50

120

60

120

2000

100

10

0

经开区

150

240

240

240

4000

500

10

20

合计

1500

2520

2400

2600

75000

5000

300

200

注:请各地于3月10日前到常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取。

附件2

2023年新型畜禽生产经营业态畜禽养殖情况普查表

填表单位(盖章):                       .

场所名称

休闲观光类家庭农场、萌宠乐园、大型综合体、学校、其他(备注)

场所地址

(详细到村)

经度

纬度

负责人

联系

方式

饲养

品种

饲养数量

动物来源

是否免疫(若免疫请注明免疫病种)

包片包场兽医

兽医联系方式

















































































































































































































附件3

2023年常州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进度周报表

(一、二免分开填报)

(2023年  月  日—  月  日)

填表单位(盖章):                       .

病种

使用疫苗量

(万毫升、万羽份、万头份)

免疫数(万头、万羽)

春防应免数(万头、万羽)

本周存栏数

(万头、万羽)

备注

口蹄疫

疫苗品种

猪浓苗

合成肽苗

O、A

二价

牛A型

O、A

二价

牛A型

O、A

二价

牛A型

本周

春防累计

高致病性

禽流感

疫苗品种

H5+H7三价苗

其它

其它

其中奶牛

本周

春防累计

高致病性猪

蓝耳病

疫苗品种

弱毒苗

灭活苗

猪(弱毒苗)

猪(灭活苗)

本周

春防累计

猪瘟

疫苗品种

细胞单苗

传代细胞源苗

猪瘟

联苗

猪(细胞单苗)

猪(传代细胞源苗)

猪瘟联苗

本周

春防累计

新城疫

疫苗品种

活苗

灭活苗

鸡(活苗)

鸡(灭活苗)

本周

春防累计

小反刍兽疫

疫苗品种

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其它禽

本周

春防累计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时间:

备注:1. 本表一免指:从春防之日起打的第一针;二免指:在春防期间,同一畜禽打的第二针。

2. 使用疫苗量包括规模场户自购苗和政府采购苗的使用数量。

3. 小反刍兽疫没有免疫的填零。

4.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小反刍兽疫只需要填一免(春防之日起打的第一针)。联系人:李荣杰;传真号:0519-81667979

附件4

2023年常州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免疫效果监测周报表

(2023年  月  日—  月  日)

病 种

畜禽种类

监测数

合格数

合格率

监测方法

备注

口蹄疫

O型

其他

合计

A型











合计











合计

高致

病性

禽流感

H5N6

(Re-13株)

其它

合计

H5N8

(Re-14株)

其它

合计

高致

病性

禽流感

H7N9

(H7-Re4株)

其它

合计

合计

小反刍兽疫

猪瘟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新城疫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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