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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钟楼区运河之星幼儿园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4-0027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4〕201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4-12-05 公开日期:2014-12-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钟楼区运河之星幼儿园初步设计》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钟楼区运河之星幼儿园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呈报常州市钟楼区运河之星幼儿园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钟发改〔2014〕6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钟楼区运河之星幼儿园初步设计》。

    二、该工程位于运河之星花园以东、茶花路以西、银杏路以北地块,核定用地面积8323平方米,建筑规模为中型(18班),总建筑面积8970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8649平方米,包括生活用房、小剧场、专业用房、儿童兴趣班、儿童活动室、寝室、办公及辅助用房;地下部分建筑面积321平方米,主要包括消防水池及泵房。

    同步实施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出入口等设计。运河之星幼儿园1幢,地上部分主体框架3层(局部2层),地下部分框架1层。道路、出入口、绿化等配套设施按专业设计要求规范实施。

    四、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二级。

    五、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抗震、节能、防雷、环保、卫生防疫等设计。

    六、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611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036万元,其它费用2786万元,基本预备费291万元。

    七、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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