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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常州市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学员招录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60/2017-0002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卫生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中医〔2017〕188号 发布机构:市卫计委
生成日期:2017-08-03 公开日期:2017-08-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7年常州市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学员招录工作方案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常州市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学员招录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卫中医〔2017〕188号

各辖市(区)卫生计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和《省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58号)精神,为切实提高基层中医全科医生技术水平,做好基层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养工作,现将《2017年常州市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学员招录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8月3日

 

2017年常州市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学员招录工作方案

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和《省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58号)精神,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江苏省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我市中医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障和促进居民健康中的积极作用,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现制定《2017年常州市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学员招录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录条件及对象

(一)热爱基层卫生服务工作,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已录用于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生。

(三)中医全科医师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全日制中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录方式

各辖市(区)卫生计生局根据本地区2017年度岗位需求招录中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全面实施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

实行社会化招录的培训基地根据本单位的培养能力,制定年度社会化招录计划,并通过常州卫生信息网及单位网站向社会发布招录公告并组织招录工作。

三、招录报名

(一)报名材料

1.报名者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高等医学院校毕业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3.填写完整的《常州市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份,另附2张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4.社会化招录学员按照培训基地的招录公告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6日—8月25日。

(三)报名地点

各基层单位到所在辖区卫生计生局科教科(中医科)报名,按要求提交委托培养学员报名材料,辖市区汇总审核盖章;社会化招录学员直接到国家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报名。培训基地汇总报名材料审核盖章,报名材料和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7年8月31日递交常州市卫计委中医管理处。

四、录取方式

市卫计委对报名学员进行资格审核,于2017年9月5日前完成培训学员的录取工作,并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学员进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接受培训。辖市(区)卫生计生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学员三方需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基地、就业单位及就业单位委托学员三方、社会化招录学员与培训基地双方需签订培训协议,并递交市卫计委中医管理处备案。

五、培训内容

中医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年限为3年,培养以提高中医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其中中医临床科室轮转培训27个月,基层实践培训6个月。具体培训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执行。

六、培训待遇

委托培训学员在三年培训期间由用人单位承担基本工资(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以及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等支出,由培训基地参照本单位相关实施办法发放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社会化招录学员薪酬发放由培训基地参照委托培训学员执行。

七、考核制度

(一)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满1年,须参加卫计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两年内未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终止其参加中医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解除培训协议。

(二)培训的实施与培训考核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执行,培训任务完成后,参加省卫计委统一组织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学知识理论和临床实践技能的考试,合格者颁发《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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