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科技局:
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是我市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主要载体,通过企业的引导,对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整体效益、推动传统农业的改造与升级,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截至目前,我们共认定了100家市级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促进创新、加强示范、提升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辐射影响力,今年继续开展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复核和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1.复核范围和程序
复核范围:所有已经认定的市级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均要参加本次复核(名单见附件1);
复核程序: 填写常州市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复核表(见附件2)并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管理章程、2012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版文件由辖市区科技局初审汇总,并于2013年11月28日前统一送至市科技局农社处。不参加本次复核的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常州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复核结果将在常州市技术创新网站公布。
2.申报认定范围和程序
申报认定范围:凡在我市登记注册、独立核算、从事农业或者涉农的企业法人单位,均可按照《常州市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见附件3)的要求申报。
申报认定程序:⑴常州市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采用书面申请的办法,申请企业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常州市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并提供其他相应佐证材料,一式三份交各辖市、区科技局。企业需要提供申报材料如下:
① 、《常州市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见附件4);
② 、创建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作计划(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技术创新情况、企业发展前景与规划);
③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管理章程;
④ 、2012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⑤、其它材料:环保证明、企业或产品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国家级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证书、专利证书、特种行业许可证等。
⑵各辖市、区科技局统一负责所辖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申报资料(一式三份)于2013年11月28日前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请各辖市区科技局及有关单位认真重视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复核和申报认定工作,在组织过程中,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处联系。
联 系 人: 陈徉 闵琪 陈易平
联系电话: 0519-81090893 83330891 85681538
E - Mail: chenyang0920@163.com
附件:1、需要复核的常州市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2、常州市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复核表
3、常州市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4、常州市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3年11月4日
常科发(2013)202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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