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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药业医药物流中心(一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4-0009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4〕85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4-04-02 公开日期:2014-04-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常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按申报的《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实施常州药业医药物流中心(一期)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药业医药物流中心(一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常州药业医药物流中心(一期)项目核准的请示”等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按申报的《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实施常州药业医药物流中心(一期)项目。

    二、该项目地块位于天宁开发区,青洋北路西侧、沪蓉高速北侧。总用地面积36300平方米。

    三、该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24342.39平方米。其中,物流仓库20793.6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2646.66平方米,配套及公建建筑面积902.13平方米。另外配套建设地下建筑面积790平方米,主要用于消防设施。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地面停车场地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264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710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1834万元,其他费用4096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五、该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是:市规划局2014年3月7日审定的《QL-010107地块(常州药业物流中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规划方案,该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4012013CR0062),天宁区环保局出具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常天环(开)准字〔2014〕第03008号),市发改委出具的“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常发改行服〔2014〕62号)。

    六、请常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争取尽早发挥效益。并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项目竣工日期,尽快实施二期项目建设。

    七、本核准批复有效期2年,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延期,逾期则不得再据此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发生变化,必须报我委确认或重新核准。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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