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2013年常州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工作意见
索 引 号:014109664/2013-0001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3-04-01 公开日期:2013-04-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统计网络建设的意见》(常政办发〔2013〕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简称“双基”建设)工作进程,制定本意见。
2013年常州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工作意见
 

各辖市(区)统计局、各镇(街道)统计站(科、办):

为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活动的意见》(苏统〔2012〕114号)、《关于开展统计“双基”建设年活动的意见》(苏统〔2013〕1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统计网络建设的意见》(常政办发〔2013〕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简称“双基”建设)工作进程,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保障源头数据质量为核心,力促统计“双基”建设提档升级,形成长效机制,努力打造组织体系完善、队伍素质优良、统计行为规范、技术手段先进、保障条件完备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体系,为我市统计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统计“双基”建设,进一步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增强统计力量,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统计网络建设,切实解决基层统计任务繁重与人员力量薄弱的突出矛盾;组织好全员参与规范化创建工作,提高责任意识,积极承担规范化创建任务。县级统计机构要按照省标要求,在2013年上半年全部达标;镇(街道)统计机构要在全部完成市级达标的基础上,提档升级,2013年全部达到省标;联网直报企业完成规范化达标创建比例80%以上。各级统计规范化建设要努力争创省级示范,加速推进全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重点内容

(一)推进统计基础建设,开展规范化建设达标争优与巩固提升活动。根据省局规范化建设创建要求,分层次指导督促做好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达标争优与巩固提升工作。市局在内网上开辟统计“双基”建设专题栏目,及时汇集展示各地开展统计“双基”建设的部署、动态、成果和经验,供各地交流参考。

1、指导县级统计机构完成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市局将举办县级规范化创建现场示范推进会,组织未达标的县级统计机构学习先进地区经验。未达标的县级统计机构要认真学习研究省局关于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验收标准,查漏补缺、逐步推进,争取在二季度完成达标验收。已完成达标的县级统计机构要进一步巩固成果,细化工作标准,争创省级示范。

2、开展镇(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在2012年全部完成市级规范化达标验收情况下,巩固与提升规范化建设成果,严格对照国家、省局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自查与复查,促进镇(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再上台阶。各辖市(区)全年完成对辖区内所有镇(街道)的“回头看”任务;市局“回头看”工作分三年完成,每年抽取三分之一的镇(街道)与辖市(区)统计局组织的“回头看”同步进行。

3、继续做好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未达标的联网直报企业,各辖市(区)要按照省统计局委托要求,做好达标验收工作,规范上报各类材料,择优推荐示范企业名单;已达标的联网直报企业,各镇(街道)组织开展“回头看”,比例不得低于已通过验收企业总数的20%,辖市(区)要组织核查,比例为3%-5%,市局将组织人员参与部分企业的核查。

4、逐步开展部门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根据省局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验收办法,督促和指导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统计规范化建设。市和各辖市(区)统计局对符合条件的部门开展规范化达标验收,全年争取完成部门达标验收1-2个,并择优向省局推荐“江苏省部门统计示范点”。

(二)加强统计体系建设,开展统计网络提质扩面活动。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统计网络建设的意见》,明确县级、镇(街道)、村(社区)、部分重点区域的统计机构(岗位)设置、统计力量配备要求,打造多位一体的统计网络体系;创新建立统计协管员制度,切实缓解基层统计任务繁重与人员力量薄弱的矛盾。各辖市(区)统计局、镇(街道)统计站(办、科)要认真贯彻执行意见要求,逐步配齐统计人员,充实壮大统计队伍,并加强对新增人员的业务培训,尽快熟悉业务,适应统计工作。市统计局将择机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强化统计法制建设,开展“四进四有”活动。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要求,营造了解统计、关心统计、支持统计工作的社会环境。制定具体行动计划,落实以统计业务知识、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改革和统计规范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力争做到报刊有文字、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络有页面。

(四)创新统计服务,开展“零距离面对面”活动。市局建立局领导联系基层统计机构工作制度,要求每个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一个辖市(区)内的所有开发区、镇(街道)统计机构,每个镇(街道)统计机构每年走访不少于1次。建立企业运行监测制度,抽选市局年青干部挂钩联系120家联网直报企业,采取电话联系、网络沟通、实地走访等形式,及时跟踪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指导帮助企业规范统计基础建设。各辖市(区)统计局也要建立联网直报企业联系人制度。

(五)注重统计成果,开展特色展示与成果创建活动。建立全市统计“双基”建设情况实时台账(各辖市(区)要建立相应台账,格式由市局参照省局格式统一下发),跟踪各级统计“双基”建设完成情况,收集整理验收材料、示范特色材料,及时向省局上报统计“双基”建设工作动态。挖掘各地统计基础规范化创建创新成果、优秀基层统计宣传作品、服务基层最有价值成果,争创省级专项成果奖。

四、保障措施

(一)领会精神,周密计划。各地要认真学习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统计“双基”建设在完成统计工作任务、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明确分管领导,根据全市工作计划制定本级工作计划、年度目标和落实措施。及时向政府主管领导汇报,争取支持,保证计划任务的顺利实施。

(二)改进验收,巩固成果。市局将根据省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突出规范化建设的重点,改进验收工作方式,提高规范化建设的有效性。各辖市(区)统计局受委托对联网直报企业规范化创建开展达标验收工作,要在总结首批验收检查基础上,严格条件、加快进度、规范程序,提高创建质量,正确引导创建活动。

(三)强化考核,鼓励创新。各地区要认真总结年度统计规范化建设组织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和落实措施,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分解全年统计“双基”建设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人与完成时限,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思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市局将各辖市(区)统计“双基”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实行目标责任评价。










常州市统计局

2013年3月29日







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9日印发

                 共印75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