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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9-0000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9〕10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2019-01-29 公开日期:2019-01-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常州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林(业)局执行。
关于印发《常州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农发〔2019〕10号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现将《常州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代章)

2019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农膜回收行动方案》(农科教发〔2017〕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60号)的要求,加强全市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建设,对废旧农膜实施回收和集中处置,减少其对农村环境的影响,推进美丽常州和生态文明建设,现就做好我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建设美丽乡村为契机,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有效回收利用农田废旧农膜为主线,以试点示范为抓手,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履责、网点回收、群众参与”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废旧农膜集中治理,有效防控“白色污染”,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环保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部门联动

废旧农膜回收是农村污染治理的重点,必须坚持政府引导、各部门联动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统筹资金安排使用,充分调动农膜生产销售企业、农业生产经营者、回收网点、回收利用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方积极性,共同推进农田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有效治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二)坚持企业履责、长效管理

重点突出蔬菜园艺场、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承包大户等主体责任,明确生产区域内废旧农膜回收工作是生产主体的义务和职责,受上级农业、环保、供销等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共同建立起规范化回收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三)坚持网点回收、群众参与

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面宽量大,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废旧农膜回收工作中来,形成农户积极捡拾、回收网点应收尽收,全面开展残留废旧农膜的回收工作。

三、目标任务

在完成农膜生产应用及回收利用普查任务的基础上,三年内每辖市区至少扶持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网点1个,形成覆盖全市的农膜销售、使用、回收、处置监督管理制度,全面建成废旧农膜回收网络,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处置运作体系,“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力争到2022年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0%。

四、重点工作

(一)组织全面普查,摸清农膜回收利用现状。各地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部署要求,对农膜生产、销售、使用以及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等情况集中开展一次全面普查,重点摸清生产企业、销售主体、质量标准、回收方式、利用途径、土壤残留等情况。各辖市、区要按照省厅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报送高质量普查报告,为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格执法监管,源头控制农膜市场准入。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 13735-2017),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厚度在0.01mm以下的地膜,从源头上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加大对生产流通领域地膜产品贯标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不达标地膜产品行为,坚决杜绝不达标地膜进入市场,确保进入市场的地膜产品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对农膜使用者、销售者和生产者进行有效监督引导,确保本区域内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三)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建立农膜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将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与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培育组建工作队伍,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和市场化运作,形成市县镇村上下联动、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市级废旧农膜回收处置运作体系、辖市(区)级回收处置职能部门、镇回收站、村(基地)回收网点的四级回收利用网络,实现废旧农膜的有效回收和利用。


(四)加强集成示范,强化农膜回收科技支撑。加大科技投入与技术创新力度,鼓励有条件地区开展生物可降解地膜应用试验等关键技术创新。加大农膜回收利用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新模式的示范力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应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地膜产品,鼓励和引导其使用生物可降解产品,多途径提高废旧农膜的可回收性。大力开展农膜覆盖技术指导,减少农膜投入与损耗,提高农膜利用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从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兴农、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市级成立由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环境部门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市场监管、供销社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由市园艺站牵头,农业与园艺处、环能处、推广中心、执法支队等单位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共同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

(二)争取政策扶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涉农资金安排,保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需要,并因地制宜探索建立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对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回收站、回收加工企业,在用地、用电、用水、信贷、税收和回收加工机具购置等方面,争取相关部门支持,落实好国家已出台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支持力度。

(三)加强督查考核。坚持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夯实工作责任。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按月调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1201号),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月报制度,各辖市(区)每月3日前向市园艺站报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进展情况,市园艺站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人民政府、企业及广大农民对农膜回收利用重要性的认识。加大面向基层的宣传力度,开展农膜回收利用技术措施、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培训,引导农民规范使用加厚地膜,积极参与地膜回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总结宣传各地开展农膜回收利用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典型模式和示范样板,以点带面、示范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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