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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3年度市级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3-0005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机发〔2013〕17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常州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2013-04-27 公开日期:2013-04-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2013年度市级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3年度市级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
常农机发〔2013〕17号

各辖市(区)农机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以全市为单位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市财政2013年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发展农机化,并根据专项资金的总规模,对各地的项目补助进行控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效设施农业农机化示范基地(园区)建设

    加大高效设施农业机械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力度。选择基础条件较好、有发展需求、积极性高的市级高效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园区),重点开展蔬菜生产机械、林果生产机械等高效设施农业新技术、新机具进行试验示范,不断促进高效设施农业基地(园区)农机装备配套化。计划安排资金180万元,以项目形式组织实施。具体项目招标指南由市农机局与财政局联合行文下发。

    二、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       

    加大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扶持力度,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提档升级。继续安排100万元资金扶持20个具有一定服务规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库建设,对达到省农机局文件规定的三星级以上机库面积标准、经考核验收后,每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安排补助资金5万元。另行安排350万元资金扶持农机合作社提档升级,结合年度农机化工作重点,对新增机具多、作业面积大、服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农机合作社实行以奖代补。市农机局、财政局将制定2013年度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业服务考评办法,依据考评办法及结果进行奖补。

    三、星级农机维修示范点创建

    按照《江苏省星级农机维修示范点评选办法(试行)》要求,计划安排50万元,扶持建设5个省星级农机维修示范点,每个维修示范点扶持资金10万元左右。市农机局、财政局制定维修示范点建设标准和奖补办法。

    四、秸秆机械化还田

    根据《关于下达2013年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资金及做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财农〔2013〕17号、苏农机计〔2013〕11号)精神,为建设生态常州,今年市级计划安排30万元用于秸秆机械化还田政策宣传、面积核实、绩效评价及监督检查等工作经费,确保圆满完成省秸秆机械化还田目标任务。

    五、农机安全生产

    计划安排30万元,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机“三率”提升年、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创建三大活动,确保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提升8个百分点,道路外农机事故死亡数不超省控指标。

    六、农机报废更新

    按照《关于开展常州市2011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常农机发[2011]15号)要求,今年继续对50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实行农机报废更新,计划报废更新大中型拖拉机60台(具体分配为:武进区40台,溧阳市10台,金坛市5台,新北区5台),每台补贴0.3万元。

    七、粮食生产作业补贴

    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新北区加快提升粮食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力争2013年全面实现粮油生产机械化。市级资金将结合《常州市新北区2013年机插秧、秸秆机械化还田推进工作实施办法》,主要用于机插、秸秆机械化还田、机收等作业补贴。

    以上政策,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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