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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光华路(采菱港东~青洋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15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2〕105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2-08-21 公开日期:2012-08-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道路通行水平,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光华路(采菱港东~青洋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光华路(采菱港东~青洋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12〕15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道路通行水平,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市政工程管理处实施光华路(采菱港东~青洋路)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西起采菱港东,东至青洋路,道路全长1342米,一般路段道路规划红线宽30米,标准横断面为4米人行道+22米车行道+4米人行道;道路交叉口渠化段和港湾式公交站台渠化段均拓宽3米。道路人行道外侧规划控制10米绿化带,绿化面积16714平方米。

    2、道路跨越凤凰浜和前浪浜河道处,新建简支板梁桥各1座,其中:凤凰浜桥跨径16米,长20.54米,宽30.6米;前浪浜桥跨径6米+8米+6米,长24米,宽36.6米。

    3、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管线及交通标志标线、智能交通、路灯、公交站台、绿化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荷载标准为BZZ-100KN;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路面类别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

    2、桥梁设计荷载标准为城-A级汽车荷载;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河道均无通航要求,凤凰浜桥桥梁粱底标高按不低于4.1米控制,前浪浜桥桥梁粱底标高按不低于3.6米控制。

    3.各类管线按各相关专业规范实施。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6743万元,其中:道路、桥梁、绿化等工程投资6254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给水、污水、燃气、通讯等管线工程投资489万元,资金来源由各专业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1〕34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100046号);市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环服〔2011〕36号)。

    六、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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