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建立常州市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8-0009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基〔2018〕6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8-04-17 公开日期:2018-04-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建立常州市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关于建立常州市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教育文体、社会事业)局、编办、发改(经发)委(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局、残联:

为贯彻国家《残疾人教育条例》,落实国家、省、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要求,现就建立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通知如下。

一、市特殊教育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市民政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联络员: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

市教育局高职处处长

市编办事业机构编制处处长

市发改委社会发展处处长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

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处长

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处长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处长

市人社局工资福利处处长

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处长

市残联教育就业处处长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常州市中吴实验学校校长

市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二、市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市特殊教育联席会议统筹解决全市特殊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整合各有关部门力量,创新机制,指导市(县)、区做好特殊教育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统筹发展规划。根据人口出生缺陷情况统筹全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布局。义务教育阶段在市、县特殊教育布局的基础上,跨地区统筹听障教育资源。根据全市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需求,制订非义务教育总体规划与分步实施方案。

(二)统筹资源整合。统筹协调教育、医疗、康复、福利等机构资源,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协同的特殊教育资源网络。积极争取各方新建和改扩建教育、康复、支持性就业机构,提高特殊教育服务供给能力。

(三)统筹工作衔接。建立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在医疗鉴定、教育诊断、安置转衔、个别化教育、质量评估等各个环节,通过医(康)教融合、普特融合、家校融合、社区融合等途径,全面服务儿童成长。

(四)统筹条件保障。协调现有各部门人力、物力、财力,努力实现保障措施追随儿童跨机构无障碍流通,提升保障的综合使用效益。执行省特殊教育编制标准,落实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通过购买公共服务、吸纳慈善力量、家庭有效参与等方式,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五)统筹信息共享。建立市级跨部门、跨行业数据共享与安全管理机制,实现教育、卫生计生、残联、民政等部门相关信息及时交流,实现专家资源的跨地域共享,为保障措施的跨机构流通奠定基础。

三、建立市(县)、区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各辖市(区)应相应建立地方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请各辖市(区)将本地联席会议制度文本纸质稿与电子稿于2018年5月30日前报送至常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王耀民,电子邮箱:sjyjylc@qq.com。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