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关于开展集体协商健全产业工人薪酬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苏协劳〔2020〕4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的协同作用,进一步完善产业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措施,努力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切实增强产业工人的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不断激发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 《关于开展集体协商健全产业工人薪酬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苏协劳〔2020〕4号)
常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
(此文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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