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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4年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回头看”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64/2014-0001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统发〔2014〕31号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4-04-21 公开日期:2014-04-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统计网络建设的意见》(常政办发〔2013〕37号)文件精神
关于开展2014年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回头看”的通知
常统发〔2014〕31号

各辖市(区)统计局,有关镇(街道)统计站(办、科):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统计网络建设的意见》(常政办发〔2013〕37号)文件精神,根据2014年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安排,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单位

    今年市统计局将对以下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天 宁 区:茶山街道、红梅街道

    钟 楼 区:西林街道、荷花池街道

    戚墅堰区:丁堰街道

    新 北 区:孟河镇、罗溪镇、三井街道

    武 进 区:牛塘镇、遥观镇、横山桥镇、郑陆镇、雪堰镇

    溧 阳 市:埭头镇、上黄镇、社渚镇

    金 坛 市:直溪镇、朱林镇

    各辖市(区)统计局也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其他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镇(街道)统计站(办、科)组织建设、业务建设、法制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情况。重点围绕“三查三看”:查人员编制解决情况,看基层统计力量配备现状;查协统员选配情况,看基层统计网络延伸现状;查“四库”建设情况,看基层重点工作落实现状。

    三、考评标准

    “回头看”根据江苏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结合全市基层统计网络建设有关要求进行检查打分(见附表)。对得分未达到90分的镇(街道),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无明显成效的取消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合格(示范)单位资格,并列入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对象。

    四、组织方式

    市统计局成立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检查工作小组,由局领导任组长,政法处及相关专业处室人员为成员。政法处牵头协调和安排“回头看”工作,确保检查考评工作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评价。市统计局组织“回头看”时间安排在第三季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辖市(区)组织“回头看”时间安排各地自定。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统计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指导力度,通过开展“回头看”,促进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各辖市(区)统计局也要成立工作小组,认真制订计划,明确考评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回头看”扎实有效。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地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把行政指导贯穿到检查之中,督促镇(街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和完善;积极沟通协调,帮助解决困难,务求取得实效。各镇(街道)要把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3、坚持标准,严格考评。要把“回头看”考评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方案,熟悉检查标准,坚持考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  

 

常州市统计局

201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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