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统计局,有关镇(街道)统计站(办、科):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统计网络建设的意见》(常政办发〔2013〕37号)文件精神,根据2014年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安排,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单位
今年市统计局将对以下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天 宁 区:茶山街道、红梅街道
钟 楼 区:西林街道、荷花池街道
戚墅堰区:丁堰街道
新 北 区:孟河镇、罗溪镇、三井街道
武 进 区:牛塘镇、遥观镇、横山桥镇、郑陆镇、雪堰镇
溧 阳 市:埭头镇、上黄镇、社渚镇
金 坛 市:直溪镇、朱林镇
各辖市(区)统计局也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其他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镇(街道)统计站(办、科)组织建设、业务建设、法制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情况。重点围绕“三查三看”:查人员编制解决情况,看基层统计力量配备现状;查协统员选配情况,看基层统计网络延伸现状;查“四库”建设情况,看基层重点工作落实现状。
三、考评标准
“回头看”根据江苏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结合全市基层统计网络建设有关要求进行检查打分(见附表)。对得分未达到90分的镇(街道),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无明显成效的取消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合格(示范)单位资格,并列入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对象。
四、组织方式
市统计局成立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检查工作小组,由局领导任组长,政法处及相关专业处室人员为成员。政法处牵头协调和安排“回头看”工作,确保检查考评工作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评价。市统计局组织“回头看”时间安排在第三季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辖市(区)组织“回头看”时间安排各地自定。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统计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指导力度,通过开展“回头看”,促进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各辖市(区)统计局也要成立工作小组,认真制订计划,明确考评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回头看”扎实有效。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地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把行政指导贯穿到检查之中,督促镇(街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和完善;积极沟通协调,帮助解决困难,务求取得实效。各镇(街道)要把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3、坚持标准,严格考评。要把“回头看”考评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方案,熟悉检查标准,坚持考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
常州市统计局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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