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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17/2014-000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城管[2014]15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14-04-08 公开日期:2014-04-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城市管理局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城管[2014]15号
各辖市、区城市管理(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2014年,我局坚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加强法制建设,严格行政执法,完善监督机制,广泛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全面推进全市城管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
    一、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1.加强和改进法律学习培训。全面落实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增强集体学法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六五”普法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好地适应依法管理的需要。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部门办公会议(党组中心组)确保集中学法全年不少于两次,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职务犯罪法律知识培训为载体,参观常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等为内容的形式多样的法律学习培训,提高学习效果。
    2.推进城管文化建设。办好《常州城管》杂志,充分巩固和发挥城管局网站、常州城管微博、微城管、QQ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加大城管法治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舆情的分析研判和对热点难点问题的引导,主动为媒体提供服务。在加大正面宣传的同时,积极应对负面报道,创造有利于城管法治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以城市管理工作宣传创意“金点子”、“城管好声音,传递正能量”系列活动及“城管去哪儿”短片征集活动等为抓手,全面提升城管系统文化素养,塑造积极向上的行业文化,提升依法行政的整体形象。继续开展“城管服务社会,百姓走进城管”系列公益宣传活动,全面展示城管依法行政工作成果。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清理我局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继续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简化手续,压缩时限,再造流程,优化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运行的监督管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行政审批自由裁量的随意性。促进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强化后续监管,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监管”、“重管制、轻服务”的状况。
    二、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4.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建制镇延伸工作力度,推进乡镇综合执法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5.规范执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常州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健全完善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罚没收入管理等行政执法程序,推进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典型案例指导和评析研讨活动,切实解决执法过程中的疑难复杂及共性问题。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健全持证人员档案。探索开展在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配备专(兼)职法制员工作。
    6.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省厅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活动,依托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数字化考评平台,出台《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文明规范执法考评标准和计分细则》,将金坛、溧阳纳入全市文明规范执法考评的范围,促进基层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力度,深化督查,创新督查方式与手段,全面提升城管执法队伍文明规范执法水平。
    7.加强数字执法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完善“数字执法”系统,增加数据录入、分类方式、案件查询统计、案件督办等功能,实现对违法案件的快速查询、科学统计和高效督办。开发建筑垃圾行政许可信息自动导入系统和基于安卓系统的渣土车GPS管理软件,将建筑垃圾许可信息、建筑垃圾运输车辆GPS行驶轨迹的数据进行共享。调整受理流程,优化、固化立案、结案办理流程,理顺和规范执法流程,新增“时限控制”查询统计功能,明确各流程时限要求。调整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提高案件处罚透明度。
    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8.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进一步贯彻实施《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和复议案件审理,推进说理式复议决定书,强化行政复议调解,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效率,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9.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抓住重点、注重实效,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流程和保障制度,提升行政调解规范化水平。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
    10.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工作相关制度。对可能引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进行排查,制定防范措施,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5%以上。认真落实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
    11.深化行政指导工作。在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推动行政指导进程序、文书进案卷,并探索行政指导绩效分析评估工作。按照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在行政指导工作中善于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发挥社会组织的自律和引导作用,扩大行政指导的影响范围和整体效应。
    12.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必经程序。全面落实决策听证程序,确保听证参加人的广泛代表性和直接利害关系听证参加人占比,意见采纳情况及时反馈或公布。推行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和听证、论证、评估、审查报告格式化、规范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建立完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机制,重点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监察督查,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风险评估工作检查,对于不执行决策程序或搞形式主义的应严肃处理,对于违反决策权限和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责任。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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