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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控制中心及综合管理用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6-0012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6〕80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6-07-13 公开日期:2016-07-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常州市中元建设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常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控制中心及综合管理用房初步设计》。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控制中心及综合管理用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6〕80号

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你局报来的《关于申报轨道交通工程控制中心及综合管理用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常轨道司〔2016〕3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常州市中元建设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常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控制中心及综合管理用房初步设计》。

    二、该工程位于中吴大道与和平路交叉口西南角,核定用地面积160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4119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64178平方米,包括轨道交通综合管理用房33852平方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30001平方米,轨道交通便民设施262平方米,保温层63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39941平方米(含人防工程),包括非机动车库1954平方米,机动车库22988平方米,食堂(含厨房)5565平方米,设备用房3740平方米,轨道交通便民设施5694平方米,设置地下机动车停车泊位487个。

    同步实施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出入口等设计。轨道交通综合管理用房地上框架24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地上框架9层,地下建筑地下框架3层。

    四、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综合管理用房为50年,控制中心为100年;抗震设防类别综合管理用房为丙类,控制中心和地下室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安全等级综合管理用房为二级,控制中心为一级;耐火等级为一级。

    五、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抗震、节能、防雷、环保、卫生防疫、民防等设计。

    六、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85438万元(其中轨道交通控制中心投资20670万元,计入轨道交通1、2号线),其中:建安工程费60600万元,其它费用14461万元,基本预备费561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758万元。

    七、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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