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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澡港水利枢纽供电系统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8-0019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8〕182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8-12-17 公开日期:2018-12-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澡港水利枢纽供电系统改造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澡港水利枢纽供电系统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8〕182号

市水利局:

你局报来的《常州市水利局关于转报澡港水利枢纽供电系统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水计〔2018〕5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江苏省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的要求,达到节能降耗、经济运行的目的,消除泵站运行的安全隐患,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澡港水利枢纽供电系统改造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澡港水利枢纽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供电线路和变电所两部分。

1、供电线路。对备用电源进线增容,废除原10千伏圩渡线供电电源,改由35千伏引水线引接35千伏供电电源。

2、变电所。将油浸式变压器更新为2台三相双绕无励磁调压干式主变压器,更换35千伏高压开关柜15台,同步改造相关土建部分。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565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8-320400-44-01-374672)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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